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教授,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副院長 陶然 撰寫
——《對2014年中國經濟改革的回顧與反思》系列文章之四
明確提出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是十八屆三中全會的一個主要改革決策。2014年以來,中央和地方國企改革都有所動作。六家央企被國資委納入了改革試點,主要推行交叉持股的混合所有制以改善企業管理、進行資產重組與加強問責;而到目前為止,25個地方版的國企改革“路線圖”也已經出爐。
目前地方與國資委已推動的國企改革措施,仍與十八屆三中全會要求的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有重大差距。尤其是具有行政性壟斷性質的央企改革,其中的一些舉措甚至與建立現代市場經濟體制的最終目標南轅北轍。
國企改革的邏輯:從計劃經濟的兩類低效率談起
中國的國企從計劃經濟時期開始逐步建立。如林毅夫教授所言,計劃經濟本質上是重化工業優先發展戰略,這種戰略首先在一個勞動力豐富國家帶來第一類“資源誤配低效率”,即把稀缺資本配置到資本密集、但只能帶來很少就業的重化工部門,尤其是裝備工業部門,而能發揮勞動力比較優勢的輕工業、特別是消費品工業卻被人為抑制。
為實現重化工優先發展戰略,政府不得不推動“三位一體”的計劃經濟模式:包括扭曲性的宏觀價格體系、計劃配置資源的方式,以及在農村與城市分別建立人民公社與國企微觀運營機制。但也正是這種微觀運營機制會帶來計劃經濟中普遍存在的、由大鍋飯、企業軟預算約束等導致的第二類“工作激勵低效率”。
16x9 區分這兩類低效率之所以重要,是因為轉型經濟學的大部分既有研究對傳統計劃經濟本質上是一種重化工業優先發展戰略缺乏足夠的認識,從而忽視了第一類低效率,而過分強調計劃經濟的第二類低效率,這不僅可能讓學術研究有所失焦,而且也難以理解為什么中國改革開放早期包括國企與鄉鎮企業在內的公有制企業不僅沒有衰落,而且在相當一段時間內還獲得了較大發展。
一般認為,中國與前蘇東轉軌模式的重大差別,是前者更為“漸進式”。比如,在農村土地和國企改革上,中國都沒有迅速推動私有化,但卻利用“雙軌制”實現了體制外的市場化突破。通過做大市場軌,也就相應縮小了計劃軌,逐步邁向配置效率與激勵效率更高的市場經濟。上述理解,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解釋為什么前蘇東大部分國家在轉軌初期經濟快速下滑,而中國在開始轉軌后卻一直保持高速增長。
但上述理解并不徹底。事后來,中國之所以能實現上述漸進式改革,不僅要有一定的初始條件(比如城鄉都存在大量剩余勞動力并可迅速發展輕工業),而且也是不自覺地、甚至在某種程度上迫于形勢對前述計劃經濟兩種低效率分別處理,并逐步實現兩種效率依次改進并良性疊加的結果。
比如,中國的改革從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開始,它有效地解決了人民公社中的第二類“低工作激勵效率”問題。
但聯產承包改革的效果卻不止于此:它不僅解放了很多農村剩余勞動力為鄉鎮企業提供了廉價勞動力,更通過農業產出的增加創造出了新財富,從而對鄉鎮企業所生產的消費品形成了購買力;而鄉鎮企業雇工并支付工資,又進一步增加了消費品購買力。換句話說,解決第二類“工作激勵低效率”的聯產承包改革,通過對鄉鎮企業產品從供給、需求雙方向的同時推動,帶來了輕工業的大發展,從而又改善了計劃經濟中第一類“資源誤配低效率”,結果是效率改進上形成了良性疊加。而這種疊加又是在鄉鎮企業可采取相對靈活的用工與激勵制度下進行的。鄉鎮企業從成立開始,就比計劃經濟下的傳統國企建立了更有效的激勵機制去激發管理層和工人的勞動積極性。
雖然也從農村改革中得到借鑒,但1980年代以來的城市改革,尤其是國企改革的邏輯,卻有所不同:一旦不再堅持主要資源都投入重化工業乃至國防建設,而同時回城知青與城市新增勞動力開始帶來巨大就業壓力后,政府就不得不逐步放開輕工業的行業進入管制。地方政府一方面依托原來的輕工業國企,一方面還會建立更多的新國企去生產各類消費品。城市輕工業進入管制的放松直接促進了城市中第一類“資源誤配低效率”的改善,并帶來了相應的企業利潤。這樣,作為企業所有者的地方政府就可通過利潤留成等方式去激勵國企管理層和工人努力工作,從而又改善了計劃經濟中國企的第二類“工作激勵低效率”,這又是一個效率改進上的良性疊加。
不管是農村還是城市,上述分開、且依次改善計劃經濟兩類低效率的漸進式改革,其實對理解中國經濟轉軌早期更好的經濟績效至關重要。這種改革模式不僅使中國開始發揮輕工消費品生產的比較優勢,同時也通過消費品生產創造了大量就業機會和勞動收入,提升了消費品的需求與供給,改善了人民生活,
更重要的是,在此基礎上,國企和鄉鎮企業的各種內部經營機制改革,包括利潤留成、績效工資、企業承包責任制等措施,都給公有制企業的管理層和工人帶來了較為有效的工作激勵。由此,中國也就逐步實現了對傳統重化工業優先發展戰略及其伴隨計劃經濟模式的逐步突圍。
更重要的,消費品輕工業的發展還帶動了計劃經濟時代被過度投資的重化工業產品需求,讓其過剩產能可被充分利用起來。這一點,與前蘇聯、東歐那些進行休克療法的經濟體形成了鮮明對比:后者基本上是同步解除了上下游行業的進入管制,并較快地推動了企業私有化。但在這些經濟體中,由于下游消費品工業在短時間內無法充分發展起來并進一步對上游重化工業產生需求,其重化工業產能,包括能源、原材料產品的需求,從一開始就出現急速下跌。而中國的情況正好相反,甚至還因為輕工業對能源、原材料需求過旺,而不得不推行“價格雙軌制”。
從這個意義上看,“價格雙軌制”內生于中國改革所選擇的路徑,更大意義上是中國所選取改革路徑的一個結果,而非中國轉軌成功的主要制度基礎。更進一步來看,甚至中國改革路徑本身也是在當時城鄉經濟嚴峻形勢下政府被動選擇、而非主動設計的結果。
也正因如此,與前蘇聯、東歐大部分經濟體在改革初期經濟出現的快速下滑相比,中國的改革從一開始就通過農業帶動輕工業、輕工業帶動上游重化工業的良性疊加與累積循環效應,實現了經濟持續增長、就業增加與人民生活的穩步提升,這也為后來進一步的改革提供了強大的物質基礎和政治支持。
再回到國企改革和鄉鎮企業上來。1980年代中國的企業改革,不僅原有公有制企業沒有被私有化, 相反各級地方政府,尤其是市、縣地方政府還大大擴張了原有國企的產能,甚至新建了更多的國企和鄉鎮企業。不難發現,那時中國各地建立的鄉鎮企業,基本上都是“蘇南模式”類的企業,換句話說,絕大部分是真正的公有制企業,只不過它們是縣級以下政府組織(鄉政府和具有準政府組織性質的村集體)主辦的公有制企業,而那時所謂“帶紅帽子”(假公有,實民營)的鄉鎮企業,總體來看不僅是少數,而且也主要集中于溫州等少數地區。而溫州等地之所以主要出現“帶紅帽子”的民營企業,更有其特定的歷史基礎和地方政治結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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