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請看一個明顯的例子:
10年前甲和乙是本科的同學,在社會工作5年后,不約而同積蓄了30萬元人民幣。5年前,他們都花掉了這30萬元。
甲去通州購買了一套房。
乙去買了一輛“奧迪”。
5年后的今天:
甲的房子,市值60萬元。
乙的二手車,市值只有5萬元。
兩人目前的資產,明顯有了很大差異,但他們的收入都一樣,而且同樣學歷、基本具備同樣的社會經驗,為何大家財富不一樣?
甲花錢買房是“投資”行為——錢其實沒有花出去,只是轉移在了房子里,以后還是都歸自己。
乙花錢買車是“消費”行為——錢是花出去的,給了別人,二手車用過10年后,幾乎一分不值。車跟房子不一樣,房子10年后,說不定已翻了好幾番。
再看第二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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