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住房建設部發布了《關于規范商業性個人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通知中規定“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請住房貸款的,貸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執行”,相對于4月30日出臺的“京十二條”中規定“要求商業銀行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居民發放貸款”,新政策對外地購房者的要求有明顯的松動。
中信銀行已經執行新政
住建部的新政出臺后,記者走訪了多家商業銀行,了解銀行對于外地人在京購房的政策執行情況,發現多數銀行仍然執行的是4月30日“京十二條”中的規定。
招商銀行的一位房貸部經理告訴記者,目前外地人在京購房,若在招行辦理放貸,必須提供一年以上的完稅證明,否則不予辦理貸款。
中國銀行的一位房貸經理劉先生對記者表示,目前仍未接到銀行內部關于外地人在京購房的新通知規定,所以仍是按照“京十二條”所規定的標準執行。
而中信銀行二手房直通車的置業顧問于小姐則告訴記者,外地人在京購買房產,需要提交1年以上的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如果是在北京工作不滿1年的外地人也可以辦理房貸,可以比照第二套房的標準執行。“如果不能提供完稅證明或者社保證明,購買的是首套房,其實最優惠可以做到首付4.5成,貸款利率打8.5折;而如果購房人在外地已經有了房產,則需要執行首付五成,利率1.1倍的標準。”
偉嘉安捷的市場部主管吳昊說,這主要是因為6月4日住建部的新政各家商業銀行還沒有落實到具體的執行標準,預計在端午節過后,各家商業銀行就有可能陸續放開外地人在京購房的政策。
“這項新政針對非北京籍人士在京購房并不是從松,而是更加合理化,降低了外地在京工作人士的購房難度。”
據鏈家地產市場研究部統計,在北京工作不到1年而又有購房需求的外地購房群體,在北京的房屋買賣市場上約占5%。
外地人在京無房或算首套
住建部6月4日的通知中規定,“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含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系統,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記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貸款人,應對借款人執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這項規定被業內人士解讀為外地人若已經在外地擁有住房的話,在擬購房地購房仍屬于第一套房。
不過,各家商業銀行的房貸經理紛紛表示,銀行通過聯網系統查詢到如果非北京戶口的購房者已經在外地擁有房產,則購房時必選按照第二套房的標準執行。
吳昊告訴記者,盡管北京市房屋交易權屬系統早在2004年就已組建,但是在全國范圍內,居民名下的房產信息并沒有實行全國的系統化聯網。而且如果想要真正實行全國化聯網,需要住建部、央行、工信部等多個部委共同建設,恐怕需要耗費多年時間。
“銀行發放房貸是以貸款記錄為主,以房產記錄為輔。”吳昊說,“如果外地購房者在外地已經擁有房產,如果查得到在銀行的貸款記錄算作二套房,而查不到銀行的貸款記錄就算是首套房。查不到貸款記錄有多種情況,一是外地購房者并沒有利用貸款買房,還有就是即使購房者有銀行貸款,部分二、三線城市沒有納入全國的聯網系統,在銀行還是會查不到。”
聲明: 經記者核實,花旗銀行的借記卡規定,客戶賬戶的月均余額需在8萬元以上,如果月均余額低于8萬元,則每月扣除100元的賬戶管理費。特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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