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總局近日正式發布《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將于7月1日起施行!掇k法》規定,通過網絡從事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自然人,應當向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提出申請,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實身份信息。針對網上交易的特殊性,工商部門將用3年的時間建立全國統一監管平臺。根據《辦法》,武漢工商局近日頒發了全國首張加注網址的個體戶工商營業執照,主動介入網購的監管。
相關研究數據顯示,去年中國網購市場交易規模達2483.5億元,同比增長93.7%,預計到2011年交易規模將翻一番,達到5760億。與之同時攀升的還有涉及網購的投訴率。工商部門主動介入網購監管將降低網購維權成本。
網購維權成本高,不少人選擇沉默
數據顯示,我國的網購市場從2003年起迅速擴大,至2009年底,我國網購總體交易額達到2483.5億元,與此同時,由于網購交易方式的特殊性以及監管上的困難,維權問題也變得更加突出。從網上消費的經驗看,網購易發生的投訴主要來自4個方面:收到的物品與宣傳不符,功能欠缺,甚至是殘次品;賣家提供虛假信息,收錢不發貨,騙取錢財;賣出的東西不開具發票或相關憑證,不負責售后服務,導致退換困難;所依托的網站不承擔責任,推諉拖延。
據《新聞晨報》報道,上海市民王女士在一家注冊地在蘇州的網店購買了一件價格為265元的上衣,誰知顏色大有出入,在與商家交涉未果后她只得求助12315維權熱線,隨后王女士被告知需要和蘇州當地的消委會聯系,還需自行舉證,而一件衣服的檢測費為680元。
“一件265元的衣服,檢測費要680元,這實在讓人吃不消。”權衡再三,王女士決定不再追究。在網購的過程中,一件價格并不高的產品,在被認定是假貨并給予消費者應有的退款賠償前,先要經過質量檢測這一關。質量檢測的成本往往比貨物本身的價格要高。這讓很多消費者選擇沉默。
即便消費者可以不顧經濟成本,網購中的“拉鋸式”維權也足以令人心力交瘁。據《半島都市報》報道,2009年8月,一名新加坡籍華人花1萬余元在淘寶購物網站購買了一個仿制的GUCCI手包。在網絡打假團的幫助下,耗時3個月,輾轉于相關部門之間,終于拿到了多家機構聯合出具的假貨證明。直到2010年元旦,淘寶賣家才在強大的證據面前同意退款。
這場維權“拉鋸戰”,最終以消費者的勝利告終,但不可忽視的一點是,消費者付出的時間、精力及金錢的成本是非常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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