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建議】
我都寫8篇評論建議立法禁止炒房了!
水皮認為,樓市調控如果光就房價管房價,那治標不治本。因為房子既有消費品的作用,又有投資品的作用,也有市場供需規律。政府不能光看到房價,更要看到如何體現社會公平。
他認為,立法禁止炒房可以防止少數人侵占多數公共資源。比如韓國就對家庭購買一套房子以上有種種限制,富人如果有錢還要投資,就只好到國外買。他認為,若能通過立法禁止“炒房”,會比征收房產稅有效得多。而他自己已寫了八篇評論,建議立法禁止炒房。
以眼下最嚴厲的深圳“限購令”為例,如果能推而廣之,那么,遏制房地產的投機才有落實到位的可能,禁止炒房也就變成了現實。如果能有一個立法程序,臨時規定變成制度安排,那么房地產市場的長治久安就有了可能。
“一開始可能人們會不適應,但當立法后,臨時規定變成制度安排,就不是改變投資者的預期,而是從根本杜絕這種念想,沒有預期,沒有希望,也就談不上絕望和失望。”水皮說。
“當然,這個建議也有個難點,那就是該如何界定‘炒房’?”他認為,這是一個多方需坐下來協商的話題,就他個人建議,比如三套以上的房產被視為“炒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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