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阿里巴巴這次為什么選擇香港作為其IPO上市地呢?
美國政府2002年7月30日頒布的《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簡稱“薩班法案”)可能是一種原因,據說馬云本人極其厭惡這條法案。該法案也被稱為“公眾公司會計改革與投資者保護法案”,要求所有在美國上市的公司,包括外國注冊在美國上市的公司,必須嚴格按其規定的條款,及時準確披露公司信息,以達到保護投資者的目地。而阿里巴巴由于此前在國內并非上市公司,一貫有對公司信息,特別是財務信息保持緘默的習慣。然而,有專家指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不透明、不及時正是阻礙我國公司國際化進程的一大障礙。即使到香港上市,阿里巴巴也必須準遵守香港的監管條例,
IPO上市初期必然對外部投資環境非常敏感,記者注意到,目前,在全球資本市場的流動性普遍偏高背景下,美國和香港股市的估值差異正在消失。隨著QDII政策放寬,香港成為內地資本流出境外第一站,而這些資本對新股發行更是追捧有加,新股往往上市即呈現大幅上揚。加之香港有良好的金融管理體系及制度,很多國際機構投資者將亞洲的總部設在香港,全世界前十大投行,加上50個最大的基金經理,都駐扎在香港。這些香港投行分析師和美國分析師相比對進出口等國際貿易更為熟悉。這種香港得天獨厚的環境,是阿里巴巴上市正需要的。
有投行人士分析,阿里巴巴B2B業務如果成功香港上市,還會在定價方面比其他的互聯網公司稍高,這也將是創紀錄的。目前,內地企業到香港上市所籌集的資金主要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是香港本地的資金;第二部分是在香港的外資;第三部分是從內地流入到香港進行投資的資金,而這一部分所占的份額是最大的。目前香港股市在內地資金帶動下看漲趨勢明顯,香港投資者普遍看好內地IPO。在香港上市,會使阿里巴巴在股票定價、招股公關方面自主性大大加強。
謎團二:主營業務說
一向被認為樂意和媒體打交道的馬云,最近深居簡出,理財周報記者百般約訪均告無果。這令人想起他的一大競爭對手─百度公司─在上市之前,其老總李彥宏就在承銷商的要求下消失了好一陣子。結果百度上市前三天,還是經歷了大喜大悲,李彥宏從差點回國就能做“大哥”,到一日之間身家縮水1.2億美元。推早幾年,網易公司曾經在2002年因為沒有能按時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交財務報表而被暫停交易近4個月,股價最低不到每股60美分。伴隨前幾年全球IT業火爆行情的退潮,境外市場初期對中國互聯網公司IPO前景,一段時間可能存在的信任危機,這種危機將可能源自中國公司上市前不夠透明的財務制度。
分析阿里巴巴的主營業務,我們發現在2006年對公司結構重組后,馬云手中共有“5張金牌”─5家全資子公司:阿里巴巴、淘寶、支付寶、雅虎中國和阿里軟件,各子公司之間在人事、財務等方面彼此獨立運營。而記者 獲悉,此次馬云在IPO方面單戀一張牌─讓旗下從事電子商務(B2B,即企業對企業)的子公司─阿里巴巴公司上市。那么2006年的公司結構重組可以視為,上市前的業務拆分。為何不是全部業務打包上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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