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十年磨一劍”
2000年4月
證監會報送創業板請示,同年10月,深市停發新股,籌建創業板。
2001年11月
創業板計劃開始擱置,此后一擱就達5年。
2006年下半年
證監會主席尚福林表示將適時推出創業板。
2007年7月
深交所稱正緊張籌備創業板。
2008年1月
證監會主席尚福林表示爭取在2008年上半年推出創業板。
證監會將單設創業板發審委員會
IPO辦法公布,5月1日起實施,將陸續發布配套措施;首批公司上板至少還需3個月
昨日,證監會發布了《創業板IPO管理辦法》,這一辦法將從5月1日起正式實施。據悉,有關方面隨后將推出相關的配套規定,并建立創業板發行審核委員會。這意味著籌備了長達十年的創業板,將可能在隨后幾個月中正式推出。
配套措施將陸續發布
創業板市場從1998年首次被提及,迄今已歷經了十余年時間。2008年,證監會發布了創業板IPO管理辦法的征求意見稿,經過一年多的意見征求之后,于昨日凌晨正式發布。
在創業板的定位上,證監會負責人昨日指出,創業板作為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目的是促進自主創新企業及其他成長型創業企業的發展,是落實自主創新國家戰略及支持處于成長期的創業企業的重要平臺。
據悉,IPO管理辦法發布之后,證監會還將在隨后陸續發布創業板公司上市申請文件、招股說明書格式,修改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修改發行審核委員會辦法,深交所將陸續發布《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創業板股票交易特別規定》等業務規則,并對保薦人、律師、會計師等中介機構進行培訓,以及通過各種方式向企業和投資者介紹創業板特點和相關制度,向投資者充分揭示創業板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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