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的青海人曹某在網店銷售假品牌產品,獲利5萬余元。為此,檢察機關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罪對曹某提起公訴。昨天記者獲悉,豐臺法院已開審此案。
據檢察機關指控,2006年6月至2010年1月間,被告人曹某在豐臺區其租住的平房及豐臺區某小區房間內,通過她在淘寶網上開設的“草珠兒”小店,銷售假冒的LV(路易威登)、GUCCI(古馳)、CHANEL(香奈兒)等品牌產品,公安機關接到舉報,將曹某抓獲歸案。警方在曹某的暫住地起獲各種品牌箱包290個、鞋6雙,經鑒定均為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庭審中,曹某表示認罪。此案沒有當庭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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