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要做電商的動力
銀行做電商平臺的動力,不在于短期內迅速大規模盈利(電商平臺上能賺到的錢實際不多。比方建行的善融商務平臺現在已經投入了五六個億的資金,而6月28日開放到現在成交量也還只在3000萬元左右),最主要的是市場占位。
-一攻一守。攻,是在銀行業內搶占先機,爭取把別家銀行的企業客戶中那些有電商信貸需求的客戶,先挖過來。守,就是守住以支付寶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對銀行業務的侵蝕。
以前,銀行處于電子商務產業的最末端,處于明顯被邊緣化的地位。甲方是支付寶,乙方是銀行,支付寶依靠市場優勢,對銀行的叫價能力極強,支付交易手續費被支付寶壓到3‰甚至更低。而銀行在線下刷卡的交易手續費可以高達3%,這是銀行信用卡的一塊重要收入。
所以如果是銀行的用戶在自己平臺上買東西,由銀行去帶客戶前往不同的商家,就不會被第三方支付機構擠壓了。
-交易數據。其實“支付業務”都還是次要的,真正重要的是,整個這筆交易中,銀行能夠掌握交易數據。
以前的第三方支付企業,普遍不向銀行提供交易明細。舉個例子,銀行只知道自己的用戶在支付寶花了150塊錢,但它根本不知道這150塊是買了什么東西。而這些數據,正是阿里云的核心價值。所有銀行都知道,用戶數據決定了未來的生存競爭力,何況這個用戶本來也是自己的持卡用戶。這是銀行有動力用現在這種模式做電子商務金融服務平臺的根本原因。
銀行電商的重點仍是:金融服務平臺
到2011年時,建行找到了一種當時算獨樹一幟的解決方案:抓住電子商務的契機,搭建一整套B2B加B2C的電商金融服務平臺。
這種方案從根本上解決了兩個主要問題:
1、銀行特別是大型銀行做電子商務的定位問題。
銀行提供平臺來完成電商全流程服務,撮合交易,買賣交割,以后可能還包括物流、售后,并在整個過程中,把自己的金融服務滲透進去。銀行做電商平臺的本質目的是,以自己的客戶資源和品牌資源為依托,讓自己的個人客戶和企業客戶在自己的平臺上完成電子商務交易,這樣所有的資金流動就會在銀行自己系統里完成,產生的金融服務收入就是銀行追求的利益。
所以,這嚴格來說就不是一個通常概念的網上商城,而是一個金融服務平臺。舉個簡單的例子,用戶在這里面買一部價格為4000元的手機,實際上買的是一筆4000元的貸款。銀行掙的是貸款利息,而不從電商交易中掙商品差價、掙店租。這對銀行來說等于是改善服務,第一不違反銀行法,第二跟本身金融業務沒有任何沖突。
2、銀行對電商的參與,可能在幾年內把市場規模擴大2到3倍,而社會交易成本卻下降到以前的1/3甚至1/4。
近幾個月電商經歷了擠壓泡沫的時期,它的本質是整個互聯網的人口紅利期正在過去。對互聯網公司來說,對已經上網客戶群體的網購需求的開發已經接近飽和了,網購人群在2億這個水平緩慢增長。用戶流量主要集中在阿里巴巴、百度、騰訊等一線網站上,互聯網創新越來越困難。移動互聯網和電子商務的真正結合點,也還沒有真正出現。這導致電商網站今年獲取流量的成本越來越高,交易成本也越來越高。
而銀行介入后,能帶來大量新鮮客戶。那些沒有網購、沒有上網的人,誰還沒有幾張銀行卡?這些用戶,他們正躺在銀行的數據庫里睡大覺。如果銀行來釋放他們的巨大消費潛力,就有可能讓現在的網購用戶規模在兩三年內擴大2到3倍。
而客戶需求釋放之后,銀行又不從渠道里掙錢(因為《銀行法》規定,銀行不能經營任何非金融服務)。電子商務企業和互聯網企業,是從商家交易里掙錢的,而銀行掙的是客戶、企業的貸款收入。這么一來,銀行的介入,使得電商交易成本可能降到以前的1/3甚至1/4,那么以前被互聯網巨頭壓制、很難發展但又有創新能力的二三線B2C企業,就有了發展的空間。
現在的電商不管是B2B還是B2C,都還是簡單交易,但銀行要真正深入到供應鏈里面去,這是眾多電子商務企業尚未關注的市場。
2011年B2B的交易達到4.9點萬億,它占整個國民經濟的11.4%。也就是說銀行里面躺著88.6%的交易額,一個有重大意義的事情就是把后面這一塊搬到線上。比如,建行在善融商務平臺上開設某大型電子產品品牌商的旗艦店,不收任何租金,也不占用其資金。而這家品牌商的后端供應鏈上還有大量元器件供應商,建行也鼓勵品牌商把他們引上平臺,在這里完成B2B的采購。在這中間,建行既給品牌商授信,同時也向供應鏈的企業提供授信貸款。
同時,建行還會把更多貸款產品放上來,比如說倉單質押,保理業務。實際上以前有大量這樣的交易沒有從線下搬到線上,也沒有人搬,因為太復雜了。現在有了電商金融服務平臺,就是銀行的機會。
銀行電商與傳統電商巨頭的關系?
銀行是電商生態里的大象,傳統電商巨頭是獅子老虎,形不成競爭。
有人說,5年以后,要么電子商務,要么無商可務。銀行做電子商務,完全不是為了與互聯網公司、電商企業競爭,從長遠來說,未來所有的電商從業者,都是銀行期待的客戶,銀行要做的是,在電商環境下,以電商的方式,為價值鏈的各方提供金融服務。
銀行的優勢是有全金融牌照,可以在符合銀監會規定的同時,向有資質的企業發放貸款,并讓他們到平臺上經營。初期這些企業貸款需要抵押,時間長了憑它在電商平臺的信譽積累,就可以沒抵押了。而同樣做電商平臺,阿里巴巴的做法是花了10年先積攢起了2000萬的小微企業數據,再沉淀出里面比方150萬家比較優質的部分,向他們發放貸款。兩家等于是從兩個方向往中間走。
我感覺,銀行參與進來,對行業格局不會有任何壞的影響。首先它速度很慢,你看建行投入了五六億,做了好幾個月才3000萬的交易量,換個互聯網公司CEO早就下臺了。
其次,建行這種做法,只能說是最適合銀行的解決方案。而且它的服務對象嚴格意義上不是500萬元規模以下小微企業,而是中小企業。雖然它在電商平臺上把門檻降低到了300萬元,但它還要求想開網店的企業要帶著營業執照到建行柜臺辦理。你能想象,一家資產有300萬的企業會到平臺上來騙一筆20萬元的貸款,可能性已經低了很多。所以銀行系的電商平臺,跟現在阿里為代表的傳統電商平臺應該不會形成太大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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