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盈利性研究院的經濟形式為集體所有制,此類經濟體法人法律中并沒有明確其出資人是承擔有限責任還是無限責任。
集體所有制企業的投資主體為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集體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依法取得法人資格,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無限責任即無限清償責任,指投資人對企業債務不以其投入的資本為限,當企業負債超過其投入的資本時,除了以原投入的資本承擔債務外,還需要以自己的其他財產繼續承擔債務;有限責任指投資人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例如某公司通過拍賣不足以償還債務時,多余部分債務便不再清償。
目前,我國法律中并沒有針對集體所有制企業的投資人承擔無限責任還是有限責任做出明確規定。多數類型的企業承擔有限責任,只有合伙企業的普通合伙人和部分一人有限公司的投資人對其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詳情請咨詢13466773311也請您參閱《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
同時需要提醒您,設立集體企業應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審批部門批準,并依法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取得法人資格后,方能開始生產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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