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與廣州南沙新區、珠海橫琴新區相比,前海新區的一個獨特優勢在于深港合作。前海合作區在功能定位上提出了要建“體制創新區”,前海合作區的規劃、產業和項目安排,甚至在管理等各個層面上都由深港雙方合作完成。
“前海管理局的成立就是學習和借鑒了香港的經驗,它分流了政府部分的公共服務職能和社會管理職能,完全按照市場化、企業化的方式去運作,效率和服務水準都會大大地提高。”鄭宏杰表示。
對此,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研究員宋丁認為,借鑒香港的管理經驗以及吸收香港的專家人士參與前海規劃建設仍然需要很長一段時間的磨合過程,“在前海基本法形成的階段,香港的經驗模式就受到了一些挑戰。”
分析人士認為,作為香港與內地合作的先導區,深圳前海的主要目標之一就是打造成為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的平臺,在相應的法律法規完善之后,粵港合作的首批項目就有條件在前海落地。
事實上,深港金融合作一直被認為是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發展的重點。深圳金融辦主任李林早前曾對媒體表示,前海在深港金融合作中承擔著重要的任務,未來希望在兩個方面能有所突破:一個是允許前海地區在金融機構入駐、產品創新方面能夠先行先試,有一些特殊的政策;另一個是在地方財稅政策方面能夠給予金融機構更多的支持。
對此,鄭宏杰透露:“前海管理局已經圍繞前海總體規劃提出了一些前海稅收政策、金融政策和法律政策方案,部分事項已經上報國家相關部門研究。”
宋丁表示,前海新區不僅是深港金融合作的平臺,也承擔著國家金融創新的使命,對促進人民幣國際化、香港離岸金融中心建設都有很重要的意義,“這是目前南沙新區、橫琴新區所不具備的優勢”。
鏈接
前海大事記
●2001年,深圳市制訂了《深圳高新技術產業帶規劃》,前海地區納入高新技術產業帶。
●2002年,深圳市建設前海灣物流園區,在前海地區開展大規模填海。
●2006年,《深圳2030城市發展策略》經深圳市人大審議批準,該策略提出,把前海灣建設成為泛珠三角的現代服務業中心之一。
●2010年8月,《深圳市城市總體規劃》經國務院批復同意,給予前海地區全新的戰略定位,將前海建設為新的市中心區。
●2011年1月12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正式揭牌。
●2011年7月,《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條例》正式頒布實施,8月19日,深圳市政府審議通過《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暫行辦法》和《前海灣保稅港區管理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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