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國務院法制辦16日召開專家研討會,聽取了民法、行政法方面的專家對《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修改工作的意見。據介紹,這次研討會是國務院法制辦就拆遷條例修改召開的第三次專家論證會,部分與會專家也參加過以前的專家論證會。
保護公民私有財產權是修改目標之一
國務院法制辦16日召開專家研討會,聽取了民法、行政法方面的專家對《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修改工作的意見。
據悉,專家對條例修改稿草案評價很高,并提出了一些有建設性的意見。國務院法制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在聽取專家意見之后,進一步開展調研,廣泛聽取專家學者、實際工作部門以及被拆遷人的意見。對這些意見研究整理后,再報請國務院審議。
國務院法制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召開專家研討會是國務院法制辦修改拆遷條例的一個工作環節,早已在安排之中。因拆遷條例比較重要,涉及民生問題,國務院法制辦對條例的修改非常重視,予以了審慎研究,并將抓緊修改條例。
近日北京大學法學院沈巋、王錫鋅、陳端洪、錢明星、姜明安5位學者一紙“《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涉嫌違憲、建議修改”的建議書一石激起千層浪,把公眾的目光聚焦到了法律制度建設的基本面。16日上午,5位學者中的4人應國務院法制辦的邀請,參加了修改《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研討會,中國政法大學的應松年教授、薛剛凌教授,中國人民大學的王利明教授、王軼教授,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的梁慧星教授也受邀參加。
據介紹,這次研討會是國務院法制辦就拆遷條例修改召開的第三次專家論證會,部分與會專家也參加過以前的專家論證會。研討會討論的主要問題有:一是關于公共利益如何界定的問題;二是征收決定的程序問題;三是補償標準的問題;四是拆遷的條件和程序問題;五是爭端解決機制問題;六是非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進行補償和拆遷的問題。
會后,沈巋表示,拆遷條例的修改目標之一就在于保護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權,政府只有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才有權征收公民的房屋,并給予補償;原則上補償的標準應該確定在房屋的市場評估價,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公民的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征收能夠得到應有的補償。第二是建立合理的爭議解決機制,也就是說政府征收和補償過程中,被征收人與政府之間就征收是否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以及征收的補償是否合理產生爭議后應該由哪個權威機構居間裁判較為合適,這是涉及公民合法權益是否能夠得到法律保障的重要機制。
王錫鋅表示,房屋拆遷如果是因為公共利益并且有公平的補償,那么政府就可以真正成為公共利益的維護者。為了遏制一些地方政府在此過程中的逐利沖動,他認為必須明確公共利益的范圍和認定程序,規定公平的補償標準,應該堅決防止政府與開發商合謀進行的商業征收和拆遷。
本報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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