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強領導,確保全民創業行動扎實推進
28.加強組織領導。市委、市政府成立開展全民創業行動,創建創業型城市領導小組,負責對全市全民創業工作進行統一安排部署,制定鼓勵全民創業工作的總體規劃和年度實施方案。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政府辦公廳工業處。各縣(市)區也要建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制定、完善和落實開展全民創業行動,創建創業型城市的工作措施,確保工作扎實推進。
29.強化責任落實。市委、市政府將開展全民創業行動,創建創業型城市的情況納入各縣(市)區和市直相關部門指標考核體系。各級各部門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實行目標責任制,加大協調服務力度,著力幫助創業者解決資金、場地、項目、人才、技術等方面的問題,確保各項扶持政策落實到位。各職能部門抓緊制定開展全民創業行動,創建創業型城市的實施細則。
30.優化發展環境。各縣(市)區、市直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機關效能建設,簡化辦事程序,提高辦事效率,規范執法行為,方便創業者創業。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嚴厲查處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等侵害創業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政法部門要為全民創業營造良好的治安和法制環境等努力為創業者提供良好的創業氛圍。各級工商聯、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也要借助自身優勢,充分發揮積極作用,努力為全民創業提供優質服務。
31.加大宣傳力度。宣傳部門要通過電視、電臺、報紙和網絡等媒體,大力宣傳鼓勵全民創業的精神和創建創業型城市的意義,大造全民創業聲勢。要及時選樹各地各部門優化發展環境、推動全民創業的典型做法,推出一批成功創業的典型人物,加大對先進單位和個人的表彰,著力培育和打造自強不息、奮發有為、競相發展、團結奮進的創業文化,迅速在全社會掀起“想創業、敢創業、會創業、創大業”的創業熱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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