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延吉市出臺的《關于促進全民創業的若干政策》實施細則,32項優惠政策鼓勵全民創業。
實施細則規定,對持有《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建筑業、娛樂業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除外),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如果納稅人年度應繳納稅款小于上述扣減限額的,以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再依次扣減。納稅人年度應繳納稅款小于上述扣減限額的以其實際繳納的稅款為限;大于上述扣減限額的以上述扣減限額為限。
實施細則還規定,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確有資金困難的創業者,經貸款人同意,10萬元以下貸款可免擔保。創業者每年可按規定享受一次創業培訓補貼;對創業成功人員,按其吸納就業人數,給予適當的資金補貼;對創業模范給予表彰、獎勵。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條件或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人員創業,憑其工商營業執照Cye.com.cn或其他有效證明,可一次性申請領取應享受的失業保險金;就業困難人員中的低保對象首次創業,收入超過低保標準后,城市低保家庭可繼續享受6個月低保待遇,農村低保家庭可繼續享受1年低保待遇;對首次創業的殘疾人,申報靈活就業并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規定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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