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從省人社廳獲悉,2011年“中國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啟動支持計劃”開始申報,截止日期為3月20日。按照相關規定,申報成功的留學人員創業重點項目可獲一次性支持資金50萬元。
申報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啟動支持計劃,需同時具備一系列條件,包括企業法定代表人應為留學回國人員,一般應獲得碩士以上學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發明專利,技術創新性強,具有市場潛力;企業注冊時間不超過3年;企業注冊資金現金資產不低于50萬元人民幣等。省人社廳將對申請人、創業項目和其他材料進行審核把關,并將審核通過的創業項目報國家人社部。
據了解,由于國內風險投資渠道尚不完善,留學人員回國創業普遍缺乏啟動資金。人社部于2009年啟動實施“中國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啟動支持計劃”,每年在全國范圍內遴選一批留學回國人員創辦的企業,在創辦初始啟動階段予以重點支持,以加快其技術成果轉化。對于經人社部審批確定的重點創業項目,一次性給予創業支持資金50萬元;對于確定的優秀創業項目,一次性給予創業支持資金20萬元。地方還將給予相應配套資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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