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子”,五年前埋下。
2007年阿里巴巴集團旗下B2B業務在香港上市公布的招股書透露:阿里巴巴集團董事會由四名董事組成,分別由阿里巴巴集團管理股東指派兩名,雅虎和軟銀各指派一名,但自2010年10月起,“雅虎可委任的董事總數將為于該日期可委任的董事人數及阿里巴巴集團管理股東于該日期可委任的董事人數兩者之間較高之數目”。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外資投行高層告訴記者:“理論上總董事人數并無限定,但現實是,這種時候雅虎和阿里巴巴雙方都不可能讓對方再多增設席位。”
換言之,雅虎董事席位將由一名變為兩名。
9月16日,巴茨明確表態:可能于年底加入阿里巴巴集團董事會。而據招股說明書中三方于2005年的交易協定,阿里巴巴集團(包括旗下子公司)進行重大決策時,董事會投票數需達到50%。
也就是說,在沒有進行董事會增選前,阿里巴巴管理層基本能拍板決定,但增選后,尤其是當阿里管理層與雅虎發生意見分歧時,軟銀將成關鍵力量。
對此,阿里巴巴方面表示,對于巴茨參與董事會,并沒收到通知,也沒收到通知她是會代替楊致遠或者是增加多一個董事會位置。
前雅虎CEO、奇虎董事長周鴻祎認為,董事會增選不會影響管理層,“阿里巴巴最有價值的資產是以馬云為首的管理層,作為大股東,能做‘傻股東’,就沒道理廢掉最有價值的資產”。
五年前,同是在這樣一個神秘兮兮的盛夏,全中國媒體可謂絞盡腦汁進行著瘋狂的猜謎大賽,只有少數指向了雅虎以雅虎中國資產置換阿里巴巴股權的交易方式和軟銀(孫正義)作為背后推手的可能性。盡管事后謎底揭曉,軟銀并非是那個“月下紅娘”,但此次聚光燈下,軟銀無處可逃。
見招拆招“可以肯定的是,在阿里巴巴董事會席位重新調整后,軟銀任何一次對投票權力的行使,首先都會以滿足其根本利益為先,這是一切商業活動的游戲之基礎。”上述外資投行高層指出,而幾種情況又可細解如下:
第一種情況,阿里巴巴董事的決策從市場和業務本身出發利于阿里巴巴集團且不傷害任何兩位股東時,投贊成票;第二種情況,當阿里巴巴董事的決策利于阿里巴巴集團但傷害雅虎時,軟銀會如何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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