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慮3:
我去哪里弄供樓證據啊?
疑慮:家在番禺的小宇和丈夫是一對AA制的夫妻,兩人對家庭開支有大致分工,但房貸則一直是兩人共同負擔。房子的首付是丈夫家出資的,房產證上也只有丈夫的名字。小宇坦言,未來或許會和丈夫制訂更細化的AA制方案,各管各的收入,但她也擔心,一旦未來夫妻關系有變,丈夫想獨占房產的話,自己卻并沒有共同供樓的證據在手。
解讀:所謂的“合理補償”到底有多少?以后夫妻之間也要算明賬了。這樣一來,夫妻之間還能有信任可言嗎?
疑慮4:
老公反悔贈與老婆“無狀告”
疑慮:從事地產行業的陳小姐最近發現丈夫比以往忙了許多,總是早出晚歸甚至不歸家。為此雙方時有冷戰,丈夫更是將“離婚”二字時常掛在口邊。為了提防真有“小三”入侵,陳小姐提出,丈夫手中的存款及有價證券歸丈夫,但堅持要丈夫將夫妻雙方名下的兩套價值超過200萬元的房產以贈與形式全落在自己的名下。對此,丈夫也應承了,如今正在辦理過程中。
解讀:《意見稿》出臺對陳小姐而言仿佛當頭一棒。由于房屋贈與手續還沒辦完,此間一旦丈夫撤銷贈與且堅持離婚的話,自己就連安身落腳的房子也沒有了,豈不是要凈身出戶?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丈母娘,依然淡定
雖說“丈母娘推高房價”被人們當做笑話,針對《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其實多數丈母娘并不太失落,她們心里可比年輕人有譜多了。
張媽媽:(女兒28歲,去年剛剛出嫁,房子是女婿貸款買的,雙方家長各出10萬元給房子裝修。)“如果女兒找的對象真是個正派、有上進心的好孩子,父母不會真為了一套房子斤斤計較。畢竟婚姻里面要的是人,不是錢。”
王媽媽:(有一子一女,女婿被外派到國外工作。)“我既是婆婆又是丈母娘,現在這個規定,如果較真兒,丈母娘也不是沒辦法。女孩子的父母可以要求雙方把婚房、車、裝修等錢算出個總數,按比例分攤算了。再狠點,結婚時多要現金當彩禮,再多湊點錢給閨女買房就是了。”
微博“醒”你
微博@陸琪:從今后,哪個男人把房鑰匙拍桌上,你可得小心。因為你嫁過去并不會擁有這套房子,而只是多了100萬的債務。房子屬于個人財產,但債務屬于共同債務。從某種意義上說,離婚還能爭補償,不離婚的才最憋屈。在未來幾十年,你要為這套不屬于你的房子一直還貸款。——暢銷書作家、編劇。
微博@湯嘉琛:【力薦】從此以后,鐵打的房子,流水的媳婦——《婚姻法》司法解釋出來之后,這是我見過的最靠譜的解讀。——知名評論員湯嘉琛
微博@譚文治:男人若能有套房,就能不斷換新娘。女人若能有套房,也能不斷換新郎。別忘了,房子本身還在升值!新《婚姻法》的初衷不得而知,但客觀上可以激發女人自強自立,并促進房地產業的新發展。——中國(香港)姐妹影藝有限公司董事總監
微博@你就是瞎扯吧:一對男女,婚前購買100萬房,男首付30萬,余下70萬,20年,每月還款5000。女方產后在家操持家務,男方一人還貸。婚后10年雙方離異,房產增值到300萬,產權歸男方,男償還女4萬貸款,并酌情補償10萬。40歲人老珠黃女方帶著14萬現金默默離場,40歲一枝花男人坐擁豪宅滿面春風。
微博@許燦榮:《婚姻法》解釋三出來后,告誡所有女生,不要再想著找有房有車的男生嫁,離了婚,你什么都沒有。找個沒房沒車的,一起首付,一起供樓,你的下半輩子才有保障。不要說我們讀法律的人斤斤計較,沒有安全感,我們只是說出了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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