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版權所有者鋪天蓋地的投訴,蘋果公司雖然不斷地刪除盜版,但為何一直“屢刪不止”?從事蘋果應用商店圖書出版程序開發的林先生向記者揭示了蘋果不為人知的一面。
林先生成為蘋果圖書程序設計者已有兩年時間。他說,靠上傳盜版出版物牟利是圈子里公開的秘密。蘋果公司與應用程序開發者的合作模式是根據下載量的收入進行三七分成,蘋果拿三成,開發者得七成。
“在蘋果應用商店個人開發者里,有一套上傳的機制和流程,但是對于版權,則相對比較寬松。通常在審核階段,基本上是默認版權正當。在中國區域,我看到有很多直接上傳的盜版,也能通過審核。”林先生說。
林先生告訴記者,盡管盜版開發者的應用最后被下架,但那只是應用下架而已,開發者還可以繼續用原來的賬號上傳盜版,蘋果不會對開發者進行追訴。
隨后,林先生演示了上傳應用程序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蘋果應用商店的系統沒有出現要求提供版權證明材料的提示。在他看來,蘋果只是把中國作為硬件銷售的一個市場,對版權的維護遠遠滯后于國外。蘋果公司通過應用商店“大把撈金”之時,版權所有者卻在蒙受巨大損失。
畢建偉說:“以《明朝那些事兒》為例,我們平均每天銷售約60個付費量,也就是每天360元,如果存在4個盜版,那每天盜版的收益就是就4 360等于1440元。按照一年計算,盜版銷售收入有50多萬元。作為平臺方的蘋果可以獲得三成,也就是15萬元,而盜版開發者將獲得35萬元。”
盜版免費圖書對實體書銷售市場影響更大。如果一個月的盜版下載量是8萬次,紙書平均定價25元,每月影響的收入約200萬元,一年下來就是2000多萬元。“這樣的侵害程度基本超過我們公司一年的整體收入。”畢建偉認為,蘋果應用商店這種經營模式,原因在于吸引更多的用戶,通過收入分成跟盜版者共同獲利,實際上成了盜版的幫兇。
維權
盜版應重罰,法律法規需及時完善
互聯網是一把雙刃劍,它在加速作品傳播,方便人們獲取知識的同時,也對版權保護提出了新挑戰。南派三叔表示,如果不有效地杜絕網絡盜版,將對中國文化產業造成巨大沖擊。
作家維權聯盟發起人貝志誠則認為,針對網絡盜版行為,版權所有者應該增強維權意識,無論面對哪種盜版者,都應勇敢說“不”,決不能縱容姑息。
在剛剛閉幕的全國兩會上,來自文藝界的知名作家同樣對網絡盜版現象進行了猛烈抨擊,并呼吁國家應該加快立法進程,加大對各種盜版行為的打擊力度。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張抗抗在“修改我國現行著作權法”的提案中認為:我國現行著作權法已明顯滯后。在過去20年中,僅有的幾次修改無法滿足近年來互聯網大發展之后面臨的數字版權保護新問題,日益猖獗的侵權盜版正在對文學、音樂、電影、攝影等文化創意產業的生存、發展帶來嚴峻的挑戰。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平說,所有“點擊下載”的盜版行為存在于服務商身上,蘋果也只是提供硬件設施的服務,就如同一個傳統賣場或超市僅提供場地,忽略了場地上究竟賣的什么貨品一樣。當然蘋果作為一個具有版權意識的公司,不應該忽略自己的監管義務,有必要承擔共同侵權的責任。她建議,對于盜版應該有堵有疏,一旦發現就應重罰,對于目前尚不明確的盜版范疇需要及時完善法律法規。·據新華社·
“蘋果”盜版利益鏈
蘋果公司與應用程序開發者的合作模式是根據下載量的收入進行三七分成,蘋果拿三成,開發者得七成。
以《明朝那些事兒》為例,平均每天銷售約60個付費量,即每天360元,如果存在4個盜版,每天盜版的收益就是1440元。按一年計算,盜版銷售收入有50多萬元。作為平臺方的蘋果獲得三成,就是15萬元,而盜版開發者將獲得3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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