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難是制約海歸回國創業的瓶頸。盡管我國每年舉行的項目推介會很多,接待過風險投資機構或各種尋找項目投資者的企業也不少,但在經過少則一兩個月,多則半年、一年的漫長“戀愛”后,許多企業和風投在即將“談婚論嫁”時,往往無疾而終。
我國海歸創業資金的主要來源是自帶回國資金;其次,還包括少量的風險投資、政府投入、銀行貸款以及其他渠道所獲得的資金等。創業過程中,海歸經常面臨著嚴重的自有資金難以維持、政府支持杯水車薪、銀行貸款困難重重、民間資本對接困難、風險投資市場不健全等問題。
從企業的國內商業融資來看,我國許多風投機構偏好投資于一些能立竿見影產生效益的項目,投資積極性整體偏低。同時,這些機構對項目的鑒別、認可能力不高,雖然會請專家評估,但因識別方沒有承擔風險的責任,這就難以形成有效的說服力,自然也就缺乏投資動力。
此外,解決海歸創業融資難題,政府畢竟只能扮演重點扶持和補充性角色,而做不到“挑大梁”,這就意味著,政府應更多地在法律和體制建設方面發揮積極作用。政府層面的改革與建設需要時間,但海歸企業的創新和發展卻是只爭朝夕。面對融資難題,對于海歸,就更應端正心態,積極尋求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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