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注意的是,公司的創始人一般都會在早期對公司采取較大的控制,他們對成功的自信,對戰略方向的把握,對員工的激勵等對于創業公司的早期生存是非常重要的成功因素。像華為的任正非和蘋果的喬布斯,都是最典型的例子。這樣的好處是便于實施創始人的愿景,更快地捕捉瞬間即逝的商業機會,更好地執行既定的計劃。但一旦太控制就有可能遏制了公司內部其他員工創造性的發揮,打擊到核心人員的創新激情,同時也有可能由于創始人的一意孤行,導致整個公司的發展停滯。
畢竟像喬布斯那樣的商業天才,還是極少的。所以我的建議是在早期依靠創始人的權威(leadbyauthority)迅速開局。隨著公司的發展和業務的壯大,逐步借助于團隊和能力的管理(leadbyteamandcompetency)。
有一些核心的事務,創始人必須親力親為,確保公司戰略方向的正確和執行的有效。在這其中,最需要創始人掌控的是產品和招聘。產品是公司的靈魂,同時產品也是公司內最難以完成的工作,需要了解的信息和協調的利益太多,而創始人基于其為客戶解決問題、增添價值的創業熱情,往往是最了解客戶需求,最能把握Cye市場趨勢的,例如蘋果、亞馬遜、騰訊等公司的創始人皆牢牢把控產品,通過“人治”確保產品的領先。招聘則與產品相輔相成,其好壞直接決定了創業公司能否找到合適的人來執行戰略。總結來講,在關乎公司發展戰略的重大事務中,需要堅持創始人的“人治”,而涉及日常運營的事務,則可通過建立規范化的制度和流程進行管理,即所謂“抓大放小”。
最終的宗旨是:制度的建立是基于企業管理的需要,以目標為導向。對于創業型企業,其早期目標非常明顯,就是在存活中尋求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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