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開發APP的應用公司的CEO和創始人,我們開發的APP幫助用戶利用手機找工作。從2009年起,我們的公司就遇到了一連串的挫折,產品做了四次轉型,遇到了難以想象的壓力,裁員,創始人之間的分歧,無家可歸,合作無疾而終,以及人事和專業方面的阻力等等。但公司還是歷經各種挫折,做出了符合市場需求的產品,用戶數量和參與度也有了穩定增長,最近還通過融資獲得了資金支持。但這一切真是過于來之不易了。
寫這篇文章并不是為了獲得用戶或是讀者的同情,或是能贏得報道之類的獎項。只是為了分享經歷后的感想。在參加NewMe Accelerator創業人培訓和Code2040教育項目時,也發現其中的一些經歷頗為受用。
雖然我可能并不擅長講故事,每次走出指導課堂,我都忍不住自問,剛才我都假惺惺的說了啥啊?但這并不影響我分享這些經歷的愛好,因為這樣能作為前車之鑒讓后來人少走彎路。
創業遇到的各種困難前前后后讓我們賠上了200萬美元代價,而通過分享,通過了解我運營一家軟件產品公司的經歷,聽眾不花一分錢,就獲得了這些經驗教訓。如果聽眾中恰好有人打算生產諸如激光裝置,微芯,基因治療等產品,或是打算開發游戲,那么或許我對這些領域的了解還沒有諸位多,也許能給大家提供不了多少幫助。但話雖如此,還是將我的經驗寫在下面吧。
1. Cross-10,從“10筆交易”做起
“Cross-10”是什么意思?——做成10筆以上的交互交易。具體這些事情是什么,則要看具體公司做什么來決定。比如賣小熊軟糖,Cross-10就是10個不同的員工向10個不同的客戶成功賣出軟糖;如果是經營指導平臺的搭建,那么Cross-10就是讓10位不同的教師向10個不同的學生成功推銷課程。也就是說,生意的賣方10人和買方10人分別發生互動或交易關系。對大部分公司來說,這種Cross-10的關系并不難找,而有些則要挖掘參與Cross的雙方。但不論是怎樣的參與方,都必須保證對方對公司作出了時間或是經濟上的投入。
記住,先完成Cross-10,再開始寫代碼。要實現Cross-10其實并不難,所需要的只有:Word處理軟件,Excel表格,一部電話,再花100美金用于贊助商廣告(AdWords)。但只有通過Cross-10,與真正的用戶進行接觸,得到對方花時間或是花資金給予的幫助后,開發商才能真正了解市場需要的是怎樣的產品。
我曾對很多人給出過進行Cross-10的建議,但只有大約5%的人落實了這一做法。但這5%的人也正是我聯系最多的創業者,直到現在我還經常會在產品設計或融資上幫助他們。
Cross-10只是一個啟動步驟,如果連Cross-10都實現不了,那談何實現一百萬次的交易呢?雖然嘗試的過程中出錯并不好受,但總比在錯誤的方向上努力上很長時間蒙受的損失小得多。
2. 1個真正粉絲勝過100萬僵尸粉
2011年底到2012年初,出現了一批社交目的的視頻應用公司,如SocialCam和Viddy,從早期的Facebook社會化圖譜(Facebook Open Graph)中挖掘了Facebook的大量用戶,并確實在短期內從中獲得了不少利益回報。但Facebook改變營銷策略后,上百萬的用戶還是選擇了Facebook,而舍棄了這些社交視頻應用。究其原因,是因為用戶只是開始覺得這些應用還不錯,而他們真正喜歡的還是Facebook。如果只是普通的應用,沒有一大群鐵桿粉絲的支持,隨便出現的新的應用就能將它取代。比如AirBnB之后,同樣出現了一批類似的租房應用,但后來的效仿應用都沒能建立前者穩定的應用群。
在真正的應用環境下體驗用戶使用是與獲得用戶信任的關鍵。公司如果采用市場研究、調查這種間接的方式,無異于表示“我沒有自信真正與顧客面對面的交流,生怕自己寶貝的應用被用戶指指點點”。但事實上,與顧客在他們的使用環境下真正交流15分鐘的效果,可能抵得上在坐在辦公室討論計劃10個小時。當年就是這樣與顧客做第一線的交流,挽救了我自己的公司。
因此,走出辦公室,到使用自己產品的用戶身邊去吧——這句話其實并非原創,AirBnB的CEO Brian Chesky,YC孵化器的Paul Graham,以及硅谷創業達人Steve Blank都曾這樣說過。我是在2011年Brian與Reid Hoffman的談話中聽到這樣的建議而用在了自己的公司上,事實證明,正是這句話永遠改變了公司的發展。
只有到用戶所在的第一線去,才能設計出用戶真正熱愛的產品——可能有人對這種說法表示懷疑,但真正狂熱的粉絲能發揮的影響,要比那些只是順便關注一下的粉絲大得多。
3.以“丑”為美,不要等到應用反復美化后再發布
LindedIn的創始人Reid Hoffman曾說過,“不要等到應用反復美化后再發布。應用第一版讓開發商在日后感到尷尬是再正常不過的事。”
許多公司最初發布的第一版應用事后都被證明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有些甚至是致命的。從一些基本無害的誤差(比如色彩、布局被用戶挑剔等)到非常嚴重的錯誤(如應用崩潰)。但與錯誤的存在相比,重要的是公司從早期用戶處得到了反饋,并進行修正克服了種種錯誤。
比如今年剛剛流行起來的面向高中生的交友應用Tinder,其早期版本在發短消息上存在嚴重bug,許多關鍵功能很容易崩潰。但這款應用還是體現出強大的適應力,每一個更新版本與上一版本相比都做出了一些改善,最終獲得成功。應用推出2個月內就匹配成功了超過100萬對愛慕者(雙方第一眼互有好感),成為美國校園相當走俏的一款社交應用。
(你要拿喬布斯舉例?不好意思,這位大神實在離我們太遠了。如果你自信自己是喬布斯那樣的天才,那也不是我這樣公司輾轉四次才定位下來的人能指點上的啊o(╯□╰)o)
4. 不是目標用戶,就沒有發言權
下面是時常出現的一段對話:
創始人:“Pablo,我有個這樣的想法,$#@%^&*^$!@#...你看怎么樣?”
我:“那你看我是你們的目標用戶么?”
創始人:“額……不是,但因為你已經創業很久了嘛,所以我想聽取一下您的看法。”
我:“既然我都不是目標用戶,那么我對產品的看法完全可以忽略。試試Cross-10吧,或許我看到Cross-10的數據能有所建議!
創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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