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眼見為實,杜絕空頭支票
很多應用開發商會聯系大批的應用體驗人,作為應用上線后的用戶保障。下面的對話也是屢見不鮮——
我:“你們的應用已經發布了嗎?”
創始人:“哦,不,還沒有。我是一個完美主義者,我們的應用開發隊伍也堪稱程序猿中的忍者,已經花了三個月編輯代碼,產品估計在四周就能上線了。”
這樣的回答就讓我感到摸不著頭腦,“還沒上線?你在上線前花費的時間再多,也不能知道用戶對這樣的應用真正有怎樣的要求啊?趕緊上線,上線才是第一步。”
創業者會做出這樣的解釋:“因為已經有上千人(或者上萬人,上百萬人,都是一口氣能吞下一頭大象的數字)已經答應體驗我們的應用了,我們必須的產品必須充分完善,才能不讓這些人失望啊。”
我:“讓我來打個比方。跟用戶體驗對象推銷尚未上線的產品,就好像在體育場推銷免費啤酒,只不過啤酒還沒來,只是拿著牌子在吆喝。盡管你事先向他們描述了產品的神奇功能,但這些體驗用戶實際為產品投入的時間或資金都是零,同意體驗對他們而言只不過是包賺不賠的無損決定。如果到時候推銷免費啤酒的拿出的只是溫水里飄著的大麥粒、酵母或是爛啤酒花,那就算是免費也不會有人喝。應用體驗與發布后用戶是否買賬,完全是兩個概念。”
如果一直處在閉門造車的情況下,開發商們很難開發出真正符合用戶期待的產品,而向用戶進行的產品描述,也常常加上神話的效果。直到讓用戶真正投入時間和財禮,拒絕“免費啤酒”那樣的廉價體驗,才能真正從用戶處獲得有價值的建議。
另外一種在應用開發早期形成合伙人關系的合作形式,我個人也不看好。如果你的應用不能先博得小部分人的好評,那么也就不太可能獲得這一小部分人以外的大部分人的好評。早起建立CYE合伙人的關系,開發人會過于依賴合伙人處理開發以外的各種事物,而專心追逐可能原本開發很早就會發現是不切實際的目標。我也曾經從這種合伙模式上吃過教訓,失敗三次,分別浪費了3個月到半年的時間。
真正用戶喜歡應用是能主動吸引用戶的,同時被其吸引的還有各路投資人。過去兩個月中,憑借最終退出的成功的應用,主動聯系我們的投資人絡繹不絕,數量超過了過去三年中我們主動尋找的投資人的總和。
6. 發揚極簡主義,杜絕TMS(Too-Much-Shititis)
TMS,用來指代應用過于冗長,涉及過多中間環節的現象,是創業公司最容易犯的毛病。
簡而言之,要做成一件事,然后圍繞這件事發散思維的方法有無數種。成功的例子比如eBay,谷歌,PayPal,Twitter,Facebook,Square等等。但要是想同時多件事齊頭并進,然后從中挑出最有潛力的一支,則是必死無疑。
經常有創業人這樣描述自己的產品:“這種產品將提供一流的用戶體驗,其中涉及從A到B到C到……的過程,從而實現這樣的目的:在做菜時教會用戶漢語……”這其中也太相差十萬八千里了吧。對這樣的描述,我的回復通常是:選擇其中一個環節做好就足夠了。即便是最簡單的環節,做成功也是了不起的事情。
專注某個具體目標,設計方案,做出嘗試,發現問題,不斷修訂,避免自己的產品與TMS掛鉤。而在做成這件事之后,再考慮如何添加應用功能的問題,則可以算得上“甜蜜的苦惱”了。
7. 言多必失
用5個詞以內來概括自己的應用。如果不能,那說明你還不夠了解自己的應用,或者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做什么。
設想一下,如果對一個5歲的用戶描述說“我們的產品是一個多平臺的、用戶對用戶的、彼此分享內容的多平臺社區,用來%$^&*($@!#……”對方不膩煩才怪。
描述語越多,只能說明你對自己產品越沒有把握。同樣,對于那些沒法用簡潔語言說明自己在干什么就來尋求資助的創業人,通常不會在這樣的人身上花多少時間。
但建立這樣明確的描述是要以上述項目為基礎的。只有當開發商經歷了Cross-10正視第一版應用的各種錯誤,抓住目標開發出直擊關鍵問題的應用后,才能真正建立這樣的描述。
最后,對創業公司來說,最重要的技能就是在被打敗100次后,再第101次站起來。做出調整,朝著原來的目標繼續努力。只有憑著這樣的韌勁,才能活過上面的7項挑戰,將產品推向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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