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地下錢莊的轉帳,就采取了國際上通稱的替代性匯款機制,比如客戶想把人民幣轉換成港幣,就采用片中開頭所說的那種方式,先把人民幣打入錢莊指定的人民幣賬戶上。
深圳市外匯管理局檢查處辦案人員:“境外的話,錢莊在境外有個轉換行,它就通過轉換行打到境內的公司指定的境外的賬戶上,等于資金是兩頭走的,境內的話提現的是人民幣資金,境外提現的是外匯資金。”
由于資金這種兩頭分別走的方式沒有進行實質性的跨境流動,增加了地下錢莊活動的隱蔽性,給偵破和取證工作都帶來難度。
深圳市外匯管理局檢查處辦案人員:“因為在境內提現是人民幣資金的劃撥,人民幣資金的劃撥相比外匯資金的劃撥限制會很少,我們后續的取證也會有一定的困難,只是單邊的取證不能說他這筆人民幣資金劃撥有什么問題,除非能證明這筆人民幣資金的劃撥相應的有對應的外匯資金劃到了它境外指定的賬戶,還是有一定難度的。”
而事實上,杜某本人的身份同時也是香港一家人民幣兌換行的老板,專家告訴記者,地下錢莊的背后,往往就是香港的各種財務公司,貨幣對換行。
黎友煥:“按照我們的理解,我們所謂的在大陸經營跨境流動,跨境資金流動的這樣一些組織和個人,他的后臺老板絕大部分在港澳臺,不在我們境內。”
黎友煥多年從事《境外熱錢研究》,并且是這一課題組的負責人,他認為,不同地區的外匯管制制度,是地下錢莊難以監控和打擊的重要原因之一。
黎友煥:“實際上在港澳臺和境外,被我們定義為地下錢莊的,他們叫財務公司,叫金融公司,他們是打開大門做生意,甚至還要去做廣告,拉生意,兌換外匯這樣的生意,但是在港澳臺是合法的。”
由于在港澳臺地區,貨幣兌換是開門做生意,這就給他們在大陸從事地下貨幣兌換提供了很大的生存空間,也為逃避內地的監管提供了便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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