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月息4%是否屬于高利貸?擔保公司提供的一份《理財業務常識》上稱:“民間借貸受法律保護,但是利息不能超過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只要不超過30%都是合法的,和銀行利息一樣,只要不超過月息5%都是合法的。”創/業/網 c#`y#`e.c#o#m.c#n版#權#所#有
然而,上述說法有誤導投資者之嫌。根據央行4月6日公布的現行貸款基準利率,六個月以內(含六個月)年利率為5.85%,六個月至一年(含一年)的年利率是6.31%。擔保公司的貸款一般是不超過半年的短期貸款,民間借貸不超過4倍基準,也就是不超過23.4%,并不是不超過30%。即便按一年的利率計算,4倍基準利率為25.24%,而月息4%,年息就是48%了,遠遠超出法律規定的范圍。
擔保公司可墊資創/業/網 c#`y#`e.c#o#m.c#n版#權#所#有
類似上述擔保公司操作手法還不止這一家,《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又從北京另外兩家擔保公司得到證實,這兩家公司規定的月息從3%~5%不等。
“著急用錢的話,我們可以給您做兩筆貸款,一筆是我們這兒的短期高息貸款,一筆是一個月左右能做下來的銀行貸款。短期貸款期限是1~3個月,我們只需要看一下房子,1~2天就可以下來了。如果抵押的房產還有按揭貸款未還清,月息是5%,如果房產本身沒有貸款,月息是4%。”其中一家擔保公司的一位黃姓人士稱。
當記者詢問是向擔保公司貸款還是向私人貸款時,黃先生說:“是向私人借款。”對于是否要把5%的全部利息支付給出資人,黃先生表示:“是全部給出資人,我們會和出資人去結賬。”創/業/網 c#`y#`e.c#o#m.c#n版#權#所#有
在另一家擔保公司,一位張姓工作人員稱,向銀行借款的同時,他們可利用公司自有資金進行墊付,墊付的利息為每月4.5%。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擔保公司利用自有資金墊付的流程一般是:借款人房子抵押給擔保公司,雙方簽署借款合同,很短的時間內借款人就可以獲得墊資。在擔保公司拿到銀行的批準貸款函以后,就解除和借款人之間的房屋抵押,把借款人的房屋抵押給銀行。銀行放款時,擔保公司直接用銀行的貸款扣除借款人從擔保公司借的數額。
擔保公司墊付資金,需要借款人和擔保公司簽訂一份借款合同。該擔保公司給記者提供的空白借款合同上,甲乙雙方都是自然人,需要填寫住所和身份證號碼,看不出來和該公司有任何關系。只是合同約定:“計息方式為10天起,每10天一次計息,借款發放前一次性支付全部利息。”
至于擔保公司如何實現直接扣除銀行貸款,該擔保公司的張先生介紹:“這種擔保公司墊資的貸款方式,我們從銀行辦理的一般是‘卡貸通’,辦下來我們可以先拿在手里讓客戶還款。‘卡貸通’就是消費貸,一次抵押,可以多次循環使用的方式,相當于一個大額信用卡。套現的話一般需要0.2%的套現費用,第一次我們就可以給你免費套現了。”
專家稱屬違法放貸創/業/網 c#`y#`e.c#o#m.c#n版#權#所#有
北京市信用擔保協會會長李世奇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擔保公司用自己的錢,通過銀行做‘委貸’是合法行為,自己放貸則是不允許的。擔保公司直接吸收資金放貸和做中介業務的性質是截然不同的,在民間借貸中做中介業務是可以的,關鍵要看合同是怎么簽署的。”
關于高額的“擔保費用”是否合法,李世奇認為,“無論利息高低,擔保機構對外放款本身就是違法的。如果收取的是擔保費,借款合同有出借方和借款方,擔保公司是作為第三方。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原文是‘擔保費原則上不超過基準利率的50%,根據風險和成本,可以上浮。’”
北京漢良律師事務所胡益華律師認為,“這個事件中,擔保公司賺取了息差,尋找不特定的客戶,促成了業務。不管這個錢在誰的戶頭上,是要通過擔保公司放出去,那么擔保公司的行為就不是簡單的擔保,而是一種放貸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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