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是一個競爭性行業,安徽樅陽縣政府卻承諾由一家企業獨家經營;本來是一種無效行政承諾,當地有關部門卻堅持認為這一承諾合法有效。
投資幾千萬元設立一家新型材料公司,卻因縣政府辦公室此前與另一企業簽訂的招商承諾函,而無法正常立項備案,陷入困境。為何政府會與企業簽這樣的協議?政府堅持“公信力”勝過承諾“合法性”是否合適?近日,記者進行了調查。
兩年前,幾位安徽樅陽籍企業家投資幾千萬元設立了一家新型材料公司,生產國家鼓勵發展的商品混凝土。正當其加緊投資建設之際,卻因縣政府辦公室此前與另一企業簽訂的招商承諾函,而無法正常立項備案,陷入困境。
今年3月,法院判決樅陽縣發改委給此項目備案,然而又遭遇“卡殼”。“我們必須執行上屆政府的承諾與決定。首先要考慮政府的公信力,其次考慮它合不合法,政府不能自己否定自己。”樅陽縣領導這樣“解釋”。
“沒有幾個人知道”的政府公函
2010年初,樅陽人李友東回鄉創業,成立樅陽縣天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與人共同投資3000萬元,興建商品混凝土項目。征地、建設,歷時一年多。
2011年5月19日,樅陽縣發改委下發了備案通知,要求“據此到相關部門辦理項目用地、環評等有關手續后,按照項目備案中建設內容組織實施。”然而,僅過了6天,這一項目就“卡殼”了。
5月24日,官埠橋鎮黨委書記姚尚龍表示,發改委要求收回通知,不予備案。原因是縣政府辦公室在2007年與樅陽縣另一家企業——霽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簽訂了一份承諾函,第一條就寫著“10年內不批準新上同類項目”。記者看到,這份承諾函上加蓋了樅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的公章。
既然縣政府“承諾在先”,當地有關部門為何又同意天筑公司興辦同類項目?
“承諾函是上一屆縣政府和霽玲新型建材公司簽的,鎮上根本不知道這件事。”樅陽縣發改委主任張炳應介紹,新一屆縣政府領導也是在天筑公司項目履行備案手續、霽玲公司表示抗議的時候才知道,所以中止了天筑公司的備案手續。張炳應說,這一承諾是以公函名義出具的,不是公開文件,縣里沒有幾個人知道。一開始,縣政府要求有關部門給天筑公司辦理手續,他以為縣政府與霽玲公司、天筑公司三方協商好了。
后來,天筑公司總經理方明珠在縣政府看到了中止備案通知,上面寫著“因校對有誤,現決定廢止”。方明珠想不通,怎么現在還有地方對競爭性行業進行市場準入限制的?
天筑公司認為,縣政府簽承諾函時,并未得到任何行政許可。于是,公司于2011年12月向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兩份行政訴訟,一是要求判決承諾函無效,二是要求縣發改委恢復天筑公司項目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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