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這些共識不僅在今天的中國遠未達成,在更漫長的農業帝國歷史中,更是從未被接受。基于血緣和狹隘地緣組織起來的古代熟人社會,夸張一點說,就是一個彼此知根知底、沒有隱私的社會。如果真要說有個人隱私,它也被三重力量所掌握:一是家長式的全能政府,二是庇護式的溫情組織(家族、村社或單位),三是親戚朋友街坊鄰居。1949年以后,這種情況也沒有根本改變。國家掌握著細致的公民檔案,組織無微不至、事無巨細地了解其成員的個體狀況乃至家庭生活,而親朋友鄰更是津津樂道于各種家長里短。在整個社會的氛圍中,都把對別人隱私的挖掘視為一種溫暖關切。向組織交心和向熟人傾訴,繼而組織介入和友鄰幫忙,是中國人的生活方式。反之,想把自己裹得嚴嚴實實、什么都不愿泄露,這既不允許,也被視為不可理喻。
晚近以來的城市化提速和互聯網擴張,使得情況有了一定的變化。和從前不大一樣的是,大量隱私開始從熟人社群里溢出,被用心良苦的商業機構、先進精準的技術系統和興致盎然的陌生人掌握。更要命的是,他們掌握隱私的目的也許并不是想給予幫助或者表達溫暖,更多的是把隱私賣成錢,或者無孔不入的騷擾,敲詐勒索,傷害當事人。政府也具備了更加可怕的獲取隱私的力量。只有在這種情境下,中國人才生發出保護隱私的迫切愿望。
中立地說,互聯網時代的隱私泄漏并不完全是負面后果。哪怕是前述Facebook和Google引發麻煩的新技術,在遭到一些人討厭的同時,也得到不少人的喜歡。尤其是浸淫于互聯網的年輕一代,他們可能壓根就沒有老一代人的隱私觀念,他們非常開心地在網上展示一切,一邊暴露,一邊窺視。
來自歐洲的專家們強調,為了保護隱私,他們寧可放棄免費的互聯網,選擇付費的方式來交換更優質的服務;而中國的技術精英則表示,他們愿意舍棄部分隱私,用以交換更體貼和個性化的互聯網服務。那么,是否可以找到兩全的中庸之道呢?
在中歐論壇上,歐方組長勞奈·弗朗索瓦先生提出了一個極具誘惑力的隱私保護三原則,即:自由消失的權利,對自己的信息絕對控制的權利,服務方和使用方對等的權利。涉及隱私的網站應當給用戶提供這些技術支持,并給出明確易懂的操作選擇,以便他們自己做出同意或拒絕共享的決定。令人深思的是,至于如何實現這些睿智的設想,他們并不打算求助于政府的介入,更相信的是社會契約和行業自律。
考慮到中國的國情,似乎有必要再加上幾條修正建議。第一,在規范隱私保護的同時,應堅定敦促政府更加主動認真地貫徹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在監管企業濫用個人隱私的同時,也應依法限制政府濫用技術工具;第三,網民們強化自我防范和保護意識。
確實,未來的互聯網到底能走多遠,不僅取決于技術變革和企業家創新,還部分取決于公眾對隱私權的態度,以及隨之而來的法律調整及政府立場。但面對新生事物,很難走回頭路。我們仍需持守寬容和開放的立場,避免過度防衛和過度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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