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信息”,很大一塊誘惑
針對這一現象,一資深的快遞業者昨日向導報記者證實,“常有人向我們買客戶信息”。
“坦白講,能賣信息的,一般不是業務員,而是管理人員。但有的二者之間,有適當的分成。”該業者透露,一般,快遞公司為了留證據,常會保留一些電子版的訂單信息,即掃描訂單,然后有人就利用漏洞,兜售這類信息。
該業者透露,最近,一團購網站,聽說他所在的快遞公司負責某一網站團購送貨時,很快就找到他,開出5元/條信息的籌碼,要買參加團購的客戶信息。
因為有保密協議,所以該業者拒絕了該網站的籌碼,“試想,我們送一份快遞也就賺個兩三元,他開價5元,有多少人可以抵擋住這類誘惑”。
同時,對于一些區域性的快遞公司來說,手中掌握的數據,有時也是營銷的資本。據悉,市場上群發短信一般收費7分/條,但如果可以精確到大老板,或者精確到喜歡美容的女老板,每條1元照樣有需求。
3·15曝光臺
標價3.6元,結賬卻收6.5元
市民姜先生通過電子郵件向導報反映,他于2月在斗西路一超市買了一包口香糖,標價簽是3.6元,回到家后才發現價格是6.5元!當時他就直接去找超市負責人,后來一個自稱是店長的人態度很惡劣地說:“不就2.9元,退給你就好了!”姜先生回說“2.9元就想打發我嗎?”店長就叫我去投訴,然后就走了!新鞋只修不換?
消費者吳先生在專賣店購買的一雙200元皮鞋,不到半月鞋子表皮就出現開裂,吳先生找到商家要求更換,但商家只愿意終身維修,無奈之下吳先生同意先進行維修,讓人大跌眼鏡的是修好的皮鞋沒過兩天又開裂了,并且還有越裂越猛之勢。
經過蓮前工商所調解,在保修期內商家應負責為其免費換貨或修理,商家最終為吳先生更換一雙新皮鞋。丟失發票和三包憑證,手機不能保修?
同安的洪先生去年花499元買了部手機,近期出現按鍵不靈,手機店同意送檢。手機送檢一個多月后,手機店卻告訴消費者該手機不能保修,必須提供相關發票和三包憑證才行。洪先生找到保修卡,可丟失了發票和三包憑證,但是商家還是拒絕保修。
經過同安區工商局12315調解,商家向消費者誠懇道歉,并同意15日內免費維修好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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