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只要外國貨,山東省濟南市城市管理局并不是孤例。遠的如合肥市國土資源局采購中央空調主機必須為進口原裝品牌、江西省高等級公路管理局路面設備招標拒絕國貨;近期則有山東省膠州市垃圾填埋場土工膜招標和內蒙古一煤制氣項目渣場,都明確要求使用進口土工膜。
今年3月,內蒙古大唐國際克旗煤制氣項目渣場防滲膜招標文件技術要求第四條公開要求,“光面與糙面土工膜應為同一生產廠家,且為進口產品,即在國外生產完成品”。該招標文件排除了所有在國內生產的產品。
“拒絕國貨,只要‘洋貨’!”這些采購單位到底怎么了?背后又是怎樣復雜的利益糾葛?《法制日報》記者采訪了業內人士。
洋塑料拿到國內當黃金賣
“一些貿易商把‘洋塑料’拿到國內當黃金賣。”山東青島華中環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徐鼎告訴記者,這次濟南垃圾場土工膜一項的中標價是1600萬元,如果使用同等質量的國內產品,連800萬元都用不了,而且企業還有很可觀的利潤。
徐鼎是美籍華人,在國外從事垃圾填埋場建設已有20余年,經驗非常豐富。他告訴記者,目前國內的垃圾場投資少則2億元、多則5億元。這些垃圾填埋場如果放在國外建設,建設的成本不到國內的三分之一。花同樣的錢、建同樣質量的垃圾場,在國內建1個,在國外就可以建3個。
記者比較了一下,同樣質量、標準的防滲膜,國內的報價每平方米只有26元左右;而國外的產品,每平方米大都在60元左右。
“垃圾填埋場使用的防滲膜質量要求非常高。”徐鼎告訴記者,十年之前我們國家的防滲膜都是進口的。主要原因是當時國內還沒有能力生產,后來,有關部門花大價錢(進口設備免稅)把這項技術引了進來,生產的防滲膜早就達到了國際標準。
“一些招標單位放著國內廉價的產品不要,非要跑到國外去進口”,徐鼎頗感氣憤。有時候,這種“進口”就是個幌子,有的中標公司把國內的產品“出口”到保稅區,再從保稅區拉回來就成了進口產品。
“2009年,某縣一垃圾填埋場項目采購防滲膜要求進口產品。重慶的一家貿易商中標后,就要求我們公司先將防滲膜運到青島保稅區辦理出口手續,接著又辦理進口手續,然后將這批防滲膜及進口的相關資料再由青島保稅區直接運往工地。就這樣‘一進一出’,國內產品搖身一變成了進口貨。”徐鼎無奈地說,這里面貓膩大著呢!
“貓膩是我回國后學的一個詞,一開始還不太明白啥意思,現在想來有貓膩肯定有腐敗。”徐鼎用不太流利的普通話解釋說,對政府采購中存在的問題,他多次向有關部門舉報過,大都沒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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