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工信部就《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方案》公開征求意見,方案明確指出符合條件的民資轉售企業可經營移動轉售業務,試點時間為兩年。
業內人士認為,這意味著民資進入電信業有了實質性進展,一批開展轉售業務的民資運營商將借助基礎電信網絡包裝運營自有品牌而受益。
轉售企業須建立客服系統
移動通信轉售業務是指從三大運營商購買移動通信服務,重新包裝成自有品牌并銷售給最終用戶。比如從運營商那里購買手機通話卡(SIM卡)、租用帶寬,再賣給用戶。移動通信轉售企業必須建立客服系統,可依需建立業務管理平臺,計費、營賬等業務支撐系統。
業內預計,參與移動轉售業務的虛擬運營商可租賃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電信三家運營商的移動通信網絡,發行自己品牌的手機通話卡。盡管基礎網絡仍在三大運營商手里,一旦這種移動通信轉售業務開放,預計對三大電信運營商來說會形成很大沖擊。
電信業專家項立剛介紹,轉售企業從運營商手里批發SIM卡業務之前就存在,但以前這些轉售企業并沒有自有品牌,賣的還是三大運營商的品牌,未來轉售企業可以賣自己品牌的SIM卡。
試點時間初定為兩年
根據《方案》,申請者為依法設立、具備相關資質的中資民營公司,試點時間初定為兩年。《方案》還規定,試點期間運營商應保障至少與兩家以上轉售企業簽署合作協議并開展合作,給予轉售企業的批發價格應低于其當地公眾市場上同類業務的最優惠零售價格,且不得與轉售企業簽訂含有排他性條款的協議。
去年6月,工信部發布了《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一步進入電信業的實施意見》,鼓勵民資進入寬帶入網、增值電信業務等電信業八個重點領域。去年12月,工信部電信管理局透露,相關部門已初步擬定完成移動通信轉售業務和接入網業務的試點方案,待完善后盡快出臺實施。
此次試點方案征求意見期截至2013年2月6日,工信部將根據試點開展情況和結果再行研究移動通信轉售業務的正式商用事宜。有分析認為,這意味著正式方案將很快發布并實施。
鼓勵民資進入8個重點領域
鼓勵民間資本開展移動通信轉售業務的試點;
鼓勵民間資本開展接入網業務的試點和用戶駐地網業務;
鼓勵民間資本開展網絡托管業務;
鼓勵民間資本開展增值電信業務;
鼓勵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申請通信工程設計、施工、監理、信息網絡系統集成、用戶管線建設以及通信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等企業資質;
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基站機房、通信塔等基礎設施的投資、建設和運營維護;
鼓勵民間資本以參股的方式進入基礎電信運營市場;
鼓勵民營電信企業“走出去”,積極參與國際競爭。
摘自《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一步進入電信業的實施意見》
分析
電信資費下降空間有限
獨立電信分析師付亮認為,電信資費下降空間有限。轉售企業雖然不需要自建基礎網絡,但需要建立自己的服務網、營銷體系,這方面成本很高。而語音等本身資費已經很低。此外,通信是一個規模經濟,轉售企業還必須擁有龐大用戶群,否則很難盈利。
付亮表示,基礎電信運營商與參與轉售業務的虛擬運營商實際上既是競爭又是合作關系,一方面后者可以按照自己對用戶的理解制定資費、套餐,雙方在既有的基礎電信業務上形成競爭、爭搶用戶;一方面在被運營商視為“雞肋”的地區,虛擬運營商可以依托自身優勢發展用戶,從而達到雙贏。他預計,虛擬運營商依靠單純的移動通信轉售業務很難生存。
電信業專家項立剛認為,鼓勵民資進來,對電信業有積極意義。目前三大運營商壟斷,通話費價格有些高,如果民資進來,可能會下降。他表示,該方案在執行中可能會遇到困難:“比如運營商不租給轉售企業該怎么辦?目前是否租、怎么租等都是由運營商決定,主動權還在運營商手里。”(劉蘭蘭)
另據搜狐IT報道,移動通信轉售業務是指從擁有移動網絡的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購買移動通信服務,重新包裝成自有品牌并銷售給最終用戶的移動通信服務。移動通信轉售企業不自建無線網、核心網、傳輸網等移動通信網絡基礎設施,必須建立客服系統,可依需建立業務管理平臺,計費、營賬等業務支撐系統。移動通信轉售業務不包括衛星移動通信業務的轉售。
業內認為,騰訊、百度、阿里巴巴等企業將成為轉售試點業務的首批受益者,中國移動、中國聯通與中國電信等傳統電信運營商面臨的轉型壓力驟然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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