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總局近日出臺《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從7月1日起,通過網絡從事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自然人,應當向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實身份信息。
網店“實名制”出臺引發廣泛關注。記者采訪發現,公眾主要關注三大焦點問題:實行“實名制”是否意味著今后開網店要工商登記?是否為了繳納稅費“開路”?是否能管住網上不規范交易?有關各方呼吁,要真正維護網上經營者和消費者利益,網店“實名制”呼喚實施細則和配套法規。
“實名制”后,開網店是否要工商登記?
自2008年北京市工商局出臺“網店新規”,要求利用互聯網從事經營活動的主體應當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后,開網店是否需要工商登記,工商登記對電子商務“是促進、還是扼殺”的爭論就一直未停止。
盡管此次國家工商總局出臺的暫行辦法并未對社會高度關注的網店工商登記進行“一刀切”,只是原則性地提出,“具備登記注冊條件的,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但網店是否必須工商登記仍成關注點。
記者從淘寶網、“百度有啊”等網絡零售的領軍企業了解到,他們早已實現“實名制”,要求網店經營者在申請開店時提交個人身份信息,因此“實名制”對網絡零售行業影響不會太大。
“靴子沒有落地之前,是大家最恐慌的時候。”淘寶網的發言人告訴記者,“究竟怎樣才算具備登記注冊條件,什么樣的網店需要辦營業執照,大家希望能盡快有一個明確說法。”
網店經營者胡斌說:“工商登記關系到準入的問題,還關系到成本的增加,盡管這次國家工商總局出臺的新規定沒有一概而論,但我們還是關心這一條會怎樣執行。”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分析師方盈芝說:“要求網店辦理工商登記,不能簡單照搬實體經營的標準。首先,一部分網店出售的只是個人閑置物品,不以營利為目的。其次,實體經營工商登記時必須要有固定經營場所,但網絡經營者依靠的往往只有一臺電腦,網絡創業的起點較低,是否需要設立和實體經營一樣的準入門檻值得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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