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侵權“快遞行規”的長期橫行無忌,經營者雖負有不可推委的責任,但是問題的根源卻在上面,如果工商管理部門以及郵政主管部門能在相關法規和行業標準出臺之后,恪盡職守,緊抓嚴管,跟蹤監管;如果能對快遞行業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消滅”于萌芽狀態之時;如果能對霸王行規出重拳、下狠手,那么,“先簽字,后驗貨”的霸王行規怎么會直到今天還在象螃蟹一樣橫行呢?消費者的權利何至于至今還得不到維護呢?
今天,一些城市的消費組織已經向侵權的快遞行規發起了挑戰,但這只是正義的呼聲、維權的吶喊,真正要解決問題,真正要顛覆快遞行業的侵權行規,還要看對快遞行業負有管理權利的部門以及郵政主管部門的態度、意見和決心。其意如何?社會大眾正在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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