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上市公司控制權之爭的經典案例,國美控制權之爭在特別股東大會通過股東手里的“選票”決出結果后,已經寫進了中國企業治理的教科書之中。
盡管黃光裕身陷囹圄,但是誰也不能否認他依然是中國民營企業發展中的一個成功者。但是,當他在把企業做大了以后,他卻漸漸地無法駕馭自己一手制造的這個“王國”。如果按照陳曉的思路并任其毫無阻攔地發展下去,國美完全可能在未來什么時候不再姓黃。
在這次圍繞著控制權展開的激烈斗爭中,我們已經清楚地看到,黃光裕身處的這種危機,最主要的因素并不是因為他失去了人身自由而行動不便,畢竟,現代法治給了他充分的行使合法權利的空間。危機在于他一直把國美視為一個家族企業,而忘記了國美已經是一個上市公司。
我們平常說的上市公司,其實還有一個被人忽視的稱呼,叫做“公眾公司”,這個稱呼更能反映這種企業組織形式的特點。公眾公司的性質決定了這個公司不再為某個特定的家族所有,而是成為社會上任何人都可以進入并取得發言權的一個企業。當然,社會公眾取得這種資格并不是天賦的,而需要付出代價,這就是必須向公司投資,亦即買它的股票。一個企業上市,可以通過發行股票募得大量資金,但同時也意味著將一部分權力讓渡給了社會公眾。然而,黃光裕顯然忽視了這一點,當他推動國美在香港上市的時候,只看到了上市給自己帶來的滾滾財源,卻無視國美已有一部分權力交給了社會股東。黃光裕拋售自己的股份,減少了自己股份的同時,也導致公司股價不斷下滑,招致了小股東的怨恨。因此,這一次特別股東大會的召開,實際上給了小股東發泄這種怨恨的機會。
黃光裕出現的這種失誤在我國資本市場上很有普遍性。在30年的改革開放中,我國涌現了一大批成功的家族企業,他們在獲得實業經營成功的同時,對利用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也表現出了十分強烈的愿望。由于國家政策的引導,在中小板、創業板建立以后,大量家族企業圓了這個夢,成為上市公司。在股票發行制度于去年實行改革以后,由于對股票發行價格不再實行管束,導致這些企業的募資獲得了巨大成功。但是他們卻沒有意識到,危機也正在向他們襲來。目前一些在中小板、創業板上市企業的創業者們顯然還沒有意識到這個危機的存在,正在鉆制度的空子拋售自己名下的股票,導致其股價出現不斷的下滑。當企業出現危機的時候,那么,悲劇無疑就會在他們身上復制。
小股東由于手中持股數量太少,雖然從理論上說對公司也有權力,但這種由股權決定的權力幾乎不可能發揮什么作用,這決定了他們雖然人數眾多,但在平常只能沉默。同時,由于這些小股東人員過于分散,控股大股東也難以對他們進行公關籠絡,因此他們常常為控股大股東所忽視。控股大股東要取得這些小股東的信任和支持,只能靠平常的積累,靠刻苦經營提高業績來樹立自己在小股東中的口碑。在這方面,黃光裕無疑給正在積極圈錢而無視小股東權益的那些創業者們留下了值得汲取的深刻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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