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志要收錢,為什么大家都爭先恐后地要去送錢呢?很簡單,就是文章帶來的長期回報。職稱評審的標準就在一個文章上,于是文章等于職稱,職稱等于工資。這個鏈條拿我做分析,具體來說是這樣的:我回國后,把全副精力投入到教學中,根本沒有時間寫作。那幾年瘋狂工作,抓了日語系的教學質量,然而等到申請職稱,卻因論文數量不夠而落選。接下來,我因為重病不能上課,于是寫了一堆論文一堆書,花錢四處發表,職稱也就順理成章了,工資也就上來了。兩三年后,當年花的錢也就從漲出的工資中回來了。只有我心里清楚,寫文章前和寫文章后,教學投入的精力大不相同。
我覺得我還是比較自覺的,因為我的文章不抄不偷。我也知道我們有不少老師寫文章非常認真。然而這部分老師的自覺不等于全國教師的自覺。事實上,不少劣質的文章靠錢上了雜志,湊足數量后向全社會推出一個又一個對教學缺乏熱誠的講師、副教授乃至教授。
雜志要養活自己,于是向作者收費,作者有功利目的,于是花錢買發表。評審只看論文數量。那種熱心于教學,論文不多的老師,日子不會好過。于是教師懶于教學。這一切是順理成章,根本談不上懲治機制。這種土壤,要想長出學術不造假的新苗,恐怕困難重重。畢竟:紅燈眾人過,你敢奈我何?
我要說的第二個層次的“土壤”是學術造假的監督機制。這個機制存在嗎?存在,但是基本頂不了大用。我們可以看見網上揭露出來的學術造假,但那只是冰山一角。眾矢之的,不得不處理的。小的學術造假,那就多如牛毛。坦誠地說,我們的畢業論文從嚴格的意義上來說,又有幾篇能夠不涉及造假呢?我曾經看過幾十篇外校的碩士論文,沒有一篇不涉及學術造假。我也曾給好幾篇論文打不及格,結果學生的導師給我打電話,要求我“高抬貴手”。于是我的手就高抬了。畢竟,我也得考慮那位導師將來對我們學院老師的職稱申請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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