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哪種“群毆”結構是比較好的呢?其實沒有一個確定的答案。我自己覺得,三個人的組合,可能會好過兩個人。對于一個互聯網或者無線互聯網公司來講,一個人不可能同時懂產品、技術和運營,一個公司如果有三個創始人的話,最佳組合應該是三個人分別管產品、技術和運營,而且最好是懂產品的人做老大,因為最終一個公司的成敗,更多取決于產品有多優秀。請讀者們注意,這里我談的“產品”的定義不是狹義的,而是泛指以產品為核心,同時對消費者行為、市場環境和公司戰略方向有深刻的理解和長期的布局,這樣的人比較適合做領袖。此外,三人組合還有一個好處,其中兩個人矛盾很大的時候,有一個人能起到調節的作用,公司管理就不容易陷入僵局,投票表決的時候也會相對容易。一個好的例子就是3G門戶,鄧裕強、張向東和常映明他們三個人的組合我們就認為非常不錯,他們性格、能力和背景互補,之前又是北大的同學,目前在公司里面分管幾個不同的方向,但由負責產品和戰略的鄧裕強牽頭。另一個我認為值得一提的公司就是UCWEB,他們同樣是俞永福、梁捷和何小鵬的三人組合。巧合的是,這兩家公司總部都位于廣州,都是無線互聯網領域內的領先公司。
我認為行業內這種“群毆”結構今后將會越來越多,美國的情況可以作為一個參照。近20年來,美國IT互聯網行業內的一些代表性公司如Microsoft、Yahoo、Google、YouTube、MySpace、Twitter、Cye等都是聯合創始人模式,也即我們所說的“群毆”方式,這種方式在美國已經變得越來越主流。
對早期VC來講,初創公司稚嫩一點、不成熟一點是很正常的,但關鍵要創始人懂得找到企業發展的路徑和團隊壯大的方式。我覺得如果這些創始人能早一點知道公司的短板在哪、自己的不足在哪,并盡快尋找恰當的解決方案,那么就是一個值得期待的創業者。解決方案之一,可能就是我上面所講的“群毆”方式,用團隊組合來應對挑戰。
當然,如果由“單干”變成“群毆”,就要求創始人有勇氣和胸襟。很多VC最終放棄一些公司,跟創始人的胸襟有很大關系。比如我們曾投資的一家公司,就是一個一股獨大的“單干”公司,它本來有機會成為行業內第一家在納斯達克上市的公司。我們進去后,一直希望他能開放心態、幫公司找到更好的團隊,但很可惜這個事一直沒能推行下去。堅持單打獨斗的方式使他的公司只能是一個小作坊。初創型公司創始人的領導能力、創新能力、溝通能力都非常重要,但能帶這個公司越走越遠的,是這個創始人的胸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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