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結構調整,大家首先想到的大多是產業結構、地區結構、收入分配結構的調整。筆者以為,我國經濟失衡的根源在于企業結構失衡,主要表現為存在行業性壟斷經營和中小企業難以實現持續穩定地發展。
基于企業結構對其他經濟結構的調整和經濟與社會的發展的影響,調結構、穩增長、促就業、求平衡的當務之急在于調整企業結構,即要打破大型企業對資源、生產和市場的壟斷,切實加強對中小企業的保護和扶持力度,為中小企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充分發揮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的重要作用。
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及其處境
目前,我國中小企業總數占全國工業企業總數的99%,對GDP的貢獻超過60%,對稅收的貢獻超過50%,還提供了近70%的進出口貿易額,創造了近80%的城鎮就業崗位。在科技創新方面,中小企業擁有66%的專利發明、74%的技術創新和82%的新產品開發。以民營經濟為主體的中小企業已成為數量極為龐大的企業群體,在國民經濟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中小企業由于數量眾多,投資少,經營方式機動靈活,對市場變化反應快,與市場有著天然的聯系,因而只要有合適的環境就能得到充分地發展。我國民營中小企業的大量出現就是改革開放的產物,經過20多年的發展,出現了包括后來發展成為著名大企業的四通、聯想、方正、吉利等企業。
特別是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非公有制經濟是促進我國社會生產力發展的重要力量,非公企業在投融資、稅收、土地使用和對外貿易等方面與其他企業享有同等待遇,非公有制資本可進入法律法規未禁入的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及其他行業和領域等,對促進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起了重要作用。
中小企業雖然在政策和相應的法律法規獲得了支持,但在實際的發展過程中,仍普遍存在資金規模小、實力弱、內部組織關系不穩定、經營管理和技術人才缺乏等問題,致使其平均壽命僅2.5年。對于這樣一個天然的弱勢群體,如果沒有政府的支持和幫助,要想得到進一步發展壯大是很難的。
一是資金有限,缺乏必要的融資渠道。我國中小企業每年獲得的信貸規模只占總信貸規模的10%左右。個體和私營企業基本上得不到銀行的貸款,更談不上大企業所擁有的發行企業債券、股票等直接融資的渠道。由于資金缺乏,中小企業擴大再生產只能靠自我積累慢慢“滾雪球”,有些具有良好前景的項目也無法上馬。為了彌補流動資金的缺口,中小企業常常不得不以高利率進行資金拆借和集資,提高了企業的經營成本。
二是不公平的政策環境。上世紀80年代初期,國家曾對以中小企業為主的鄉鎮企業的發展給予了許多優惠政策,F在這些政策大多被取消了。在新的歷史條件下,中小企業不但很難得到政策上的優惠,反而面臨著不公平的政策環境。如中小企業貸款條件比大企業要嚴格得多,個體、私營企業甚至沒有資格得到金融機構的貸款;稅費負擔不公平,鄉鎮企業要繳納農業附加稅,而非鄉鎮企業無須承擔這一稅項等。
三是缺乏信息和技術來源。除高新技術領域的中小企業之外,其他普遍缺乏獲得市場信息和技術的渠道,使經營者難以做出及時、合理的決策,難以實現產品升級換代,制約了中小企業的發展。
四是不規范的競爭秩序。表現為各地中小企業之間在相當大的范圍內存在著低水平過度競爭的問題;傳統的大而全、小而全的體制使中小企業難以與大企業分工協作;一些大企業尤其是國有大企業,利用自身的經濟優勢或憑借政府行政力量,壟斷經濟資源,或通過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產品來排擠中小競爭對手。
總之,在“劉易斯拐點”逐步到來,勞動力成本顯著上升,經濟發展方式轉型帶來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的壓力,企業運營成本水漲船高,稅負成本和融資問題難以得到解決,投資環境持續出現惡化,以及國際經濟前景不佳,新貿易保護主義的抬頭,貿易摩擦的常態化等條件下,新的問題和挑戰還在不斷出現,中小企業生存與發展面臨的環境十分嚴峻。無論從當前著眼還是從長遠考慮,中小企業如果得不到政府的支持和幫助,要想進一步發展壯大并發揮其應有的作用,都是非常困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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