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發展對經濟結構的影響
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的重要作用還表現在對其他經濟結構影響很大,進而影響整個國民經濟的均衡與協調發展。
先看中小企業投資規模和投資領域及其對產業結構、就業結構的影響。中小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存在投資規模難以擴大、投資領域受到限制等問題。
首先,在追求立竿見影的政績與GDP增長的文化中,我國對與政府沒有密切關系的、以中小企業為主體的民營企業形成了根深蒂固的歧視,加上一些中小企業習慣于粗放式發展,產品技術含量低,生產經營與管理比較落后,缺乏競爭優勢,從而制約了其盈利水平和依靠內源性融資發展壯大的能力。
其次,中小企業融資難制約了其依靠外源性融資擴大投資規模的能力。再次,我國民間投資的領域和范圍受到嚴格地限制,2005年頒布的“非公經濟36條”和2010年頒布的“新非公36條”,以及“鼓勵民間資本通過兼并重組進入壟斷行業的競爭性業務領域”等政策始終難以得到落實。
同時,諸如提高行業準入條件、行業集中度、淘汰落后產能以及整頓行業秩序等,大多以國有大中型企業為標準,客觀上排擠了中小企業,限制了民營企業進入有效益的經濟領域,致使目前民間資本難以進入鐵路、能源、金融、市政公共事業等重要領域。
這樣的結果是,長期以來,盈利水平低、融資難、投資領域的限制制約了中小企業的產業發展領域和規模的擴大,進而影響了其吸納就業的能力;而目前資金缺乏、成本高、稅負重以及金融危機的影響,又使中小企業面臨著生存困境,它們大面積的倒閉自然會帶來大量工人的失業。
就服務業來說,市場管制與大企業的壟斷同樣會阻礙中小企業的發展。例如,在零售領域,大型超市會使周圍零售小店鋪面臨巨大的生存壓力,“沃爾瑪一公里死亡圈”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所以,即使在美國,沃爾瑪也只被允許開設在城郊地帶。紐約市區就曾多次拒絕了沃爾瑪開店的請求。原因就在于中小商店的商品雖然價格比較高,可選擇性少,但能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
而韓國則采取讓大型商場早點關門,強制實施休息等措施,來給小型超市留下生存與發展的空間。反觀我國,無論是大城市還是二、三線城市,都出現了大型超市扎堆市中心區的現象,沒有考慮其對中小商店生存與發展帶來的負面影響。
企業結構對收入分配結構的影響也很大。造成我國目前收入分配嚴重失衡的原因很復雜,除城鄉二元結構、社會保障滯后等外,由行政性壟斷造成的國有企業和民營中小企業在行業間的比例失衡也是重要原因。上個世紀80年代以來,農村經濟改革和民營中小企業的發展,縮小了城鄉收入差距。后來,這種基本平衡的局面又被打破了。
特別是2008年金融危機爆發后,國有大型企業在各地大規模“奪城略地”,向原本屬于民營企業的空間擴展,少數央企幾乎控制了所有有價值的資源和行業,依靠壟斷地位獲得了超額利潤,并擁有利益的“自行分配”權;而大量處于低端行業的中小企業激烈競爭,生產經營環境也日趨惡化。
拿“2012中國企業500強”來說,雖然民營企業有190家(占38%),但與國有企業存在非常大的差距。2011年500強中的國有企業平均營業收入、資產總額、利潤總額分別是民營企業的1.55倍、4.40倍、3.15倍。
在500強企業中,盈利能力最強的前10家都是金融、通信、石油、電力行業的國有企業,其利潤之和達到11285.78億元,占500強利潤總額的53.83%。最大的5家商業銀行和272家制造業企業的營業收入占比分別是5.7%和42.7%,但利潤占比分別為32.2%和25.04%。
壟斷經營造成的行業間收入差距(目前已達10倍)、國有和私營部門員工的收入差距巨大,已經成為我國尤其是城鎮職工收入差距擴大的主要原因。可以肯定的是,不打破壟斷,調整行業之間和行業內部的企業結構,一次分配就不可能實現基本的公平,收入差距還將繼續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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