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發行股票是一種經濟行為,地方政府沒有必要為其進行規劃,更沒有必要做其推手,這也是A股市場實現市場化的一個先決條件。
A股市場的融資功能發揮到了極致,壓制著市場的投資功能無從發揮,已經成為一個嚴重問題。近幾年IPO狂飆突進,直接推動交易市場行情低迷,投資者損失慘重,近期交易市場出現了幾年來少有的一波“小陽春”行情,多是以停止IPO為代價而實現的。但是,累計800多家企業仍然擠在證監會發審委門口等待開閘,IPO“堰塞湖”高懸于市場,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疏解,A股市場很難持久保持穩定上揚行情。
IPO為什么會對中國企業產生那么大的吸引力?企業作為“經濟人”的逐利天性是一個原因,發行股票是比銀行借貸更經濟、更有效的一種融資手段,企業自然趨之若鶩。但除此以外,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原因是政策面上的積極推動。A股市場建立的初期,幾乎每一家上市企業的后面,都有政府的傾力支持。時至今日,這種支持的力度仍未消減。有媒體報道,某地方政府建立了一個企業上市工作聯席會議,日前這個機構召開了第三次會議,副區長講話要求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提升服務能力,做好企業上市推進工作。
說實話,在今天企業IPO必須接受證監會發審委審核的制度之下,一個區的政府來推動企業上市,到底能產生多少效果,是令人懷疑的。但是,一個不容回避的現實是,當地方政府出面為企業的IPO提供服務時,如果由政府出面與發審委幕后疏通,其能夠發揮的效果又是我們難以想象的。發審委在審核一個企業時,需要面對的不僅有發行公司和其保薦人可能的糖衣炮彈,而且要接受地方政府帶有權力色彩的公關,在這些形形色色的干擾面前,發審委如果沒有“金剛不敗之身”,要想堅持一個鐵面無私的審核立場,其難度可想而知。
地方政府為什么會熱衷于做企業股票上市的推手?這與政府職能上的錯位有很大關系。在一個成熟的市場經濟環境里,政府的職能是社會服務工作,這種社會服務當然也可包括為企業發展服務,但是它必須與整個社會,特別是民眾的利益保持平衡。在這樣的環境里,企業只是一個“經濟動物”,它當然有自己的利益追求,但在政府的監管之下,它的利益追求只能被限制在法律框架之內。因此,政府對于企業更需提供的是法律上的督導,防止它越出法律底線,為了攫取過度的經濟利益而傷害到社會整體利益,在股票市場上就是傷害到投資者利益。但是由于我國市場經濟體制建設的不完善,地方政府在一些諸如GDP的經濟指標的壓力下,將為企業服務放在最高位置,而其他應該發揮的政府功能則被放到了次要地位。實踐已經證明,地方政府這種偏向是不利于民眾利益的,即以A股市場來說,由于政府做了企業上市的推手,導致大量不符合資質的企業混入了股票市場,從早期出現的紅光、藍田、銀廣夏,到近兩年發生的綠大地,其背后都可見到地方政府的影子。這些欺詐上市公司的直接責任人固然受到了法律懲處,但遺憾的是,它們背后的地方政府卻并未從中吸取教訓,仍然在樂此不疲地為推動企業上市不遺余力地輸送政府資源。
企業發行股票是一種經濟行為,地方政府沒有必要為其進行規劃,更沒有必要做其推手,這也是A股市場實現市場化的一個先決條件。當政府資源向企業上市傾斜的時候,投資者就只能充當這種政府資源的一部分,成為企業實現其自身經濟利益的一個利用對象,而不再是交易市場中一個與上市企業平等博弈的群體,而市場監管部門受地方政府需求的牽制,也難以在保護投資者利益方面收到實效。在目前這個投資者處于弱勢的市場里,地方政府的資源應該更多地傾斜于投資者,當投資者利益受到侵犯的時候,政府能夠站在投資者一邊,做他們的堅強后盾。當然,要實現這個目標,地方政府首先要做的,就是放棄目前流行的為企業上市做推手的舊有模式。
想認識全國各地的創業者、創業專家,快來加入“中國創業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