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權公司管理著大約1萬億美元的全球資本,但因為它們對外界高度保密,關于其內部經營狀況在很大程度上仍處于未知狀態,例如私募股權公司是如何組織起來的,以及它們如何從成功中獲益?
沃頓商學院金融學教授安田綾子(Ayako Yasuda)和耶魯大學管理學院金融學教授安德魯·默特里克(Andrew Metrick)聯合撰寫的一篇論文《私募股權基金的經濟學》(The Economics of Private Equity Funds)對此給出了一些答案,該論文是在沃頓商學院魏斯國際金融研究中心(Weiss 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search)最近主辦的一次會議上提出的,會議的主題為“從全球視角看待另類投資”(A Global Perspective on Alternative Investments)。作者們獲得了非比尋常的豐富數據資料:世界上最大的有限合伙投資機構下屬的私募股權投資組合。該機構在匿名的條件下,提供了其在1992-2006年間投資過的238只不同私募股權基金的資料,其中144只為收購基金(buyout funds),另外94只為風險投資基金(venture capital funds)。
穩定的管理費收入
安田認為,這項研究得出的最重要的結論是:首先,私募股權公司約有60%的收入來自不受業績影響的固定收入部分;其次,雖然風險投資公司每一美元管理資金賺取的收益往往高于收購公司,但收購基金的可擴展性要大得多,因此每名合伙人和雇員賺取的利潤可能會高很多。此外,成功基金的經理人在推出更大的新基金時,可以為自己爭取到更好的條件。
大多數私募股權基金采取有限合伙的形式,由一家私募股權公司充當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即大型機構投資者和富裕的個人——負責繳納大部分的出資。每個有限合伙組織的存續期通常為十年,普通合伙人的報酬條款在基金成立之時即予以明確規定。普通合伙人的報酬包含一個固定的組成部分——2%或以上的年度管理費——以及一個可變的組成部分,包括合伙組織的收益提成(carried interests)。成功的收購公司往往要求分享由其基金產生的一部分交易費用。此外,實力最強的有限合伙人——如國有大型養老基金——也可能要求分享一定份額的收益提成。
私募股權公司通過每三至五年推出新的基金來維系運營。如果一家公司以前的基金取得了成功,它就可以從新基金中賺取更高的收入,通過設置更高的費率,要求更多的可變報酬和籌集更多的資金。
但風險投資基金和收購基金——私募股權行業的兩大組成部分——在戰略和實踐上存在驚人的差異。首先,安田指出,許多投資者已經意識到——風險投資公司和收購公司的經濟學是不同的,即便雙方均依賴于固定的管理費作為其收入的主要部分——研究證實了這一不同之處。兩者的差異不僅體現在收購基金相對于風險投資基金更優越的可擴展性上,也體現在所要求的基本技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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