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浙江溫州的紡織企業森馬服飾上會,但這家擬上市公司卻在此時被全國至少12家省市稅務機關在所在地區進行調查。一位自稱是森馬離職員工的舉報人士對記者聲稱,“森馬服飾在2003年-2009年間,偷逃稅款達30億元。”
森馬服飾董事長邱光和表示,其已獲悉公司人在全國范圍內進行舉報,但其表示:“這是競爭對手在搗鬼!”
截至記者發稿,部分稅務機關負責人士已向記者證實舉報人舉報的信息基本屬實;另有地方國稅局表示,除了舉報人所舉報的內容外,還查出了森馬其他的偷稅情形,并已勒令其補繳稅款及遲納金。
森馬上市前遭舉報偷稅
擬上市公司森馬股份主營服飾設計與開發、外包生產、服飾營銷和分銷,其旗下主要有“森馬”和“巴拉巴拉”兩大品牌。本次森馬服飾森馬服飾擬發行7000萬股,計劃募集資金20.56億,投資于營銷網絡建設和信息化建設兩大項目。1月24日,證監會發審委召開工作會議,森馬服飾上市首發申請。
此前3天,即1月21日,一位自稱森馬離職員工的舉報人,向記者反應森馬服飾涉嫌偷逃巨額稅款30億元,并往記者的電子郵箱發送了森馬服飾供應商資料、森馬服飾在全國網店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各門店的面積、開業時間、近三年的銷售及成本金額、偷逃增值稅和所得稅的具體金額等。
據森馬服飾招股書顯示,公司在2007年-2009年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18.22億元、33.22億元和42.5億元;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1.5億元、4.43億元和6.86億元。
舉報人提供的舉報信息顯示,在2003年至2009年間,森馬服飾和森馬集團對外申報的批發與終端零售數據和實際數據有巨大出入。“在批發環節公司大量采取不開發票現金支付等方式向供應商采購成衣,對應批發收入也不入賬;在零售終端環節采取銷售收入和成本不入賬等方式伙同其下屬公司和門店大規模偷逃增值稅和所得稅。”
12家稅務部門予以調查
舉報人表示,自2010年第四季度起,其已經向國家稅務總局,各地方稅務機關,浙江省證監局和中國證監會相關部門,以及各級紀委舉報,各方面的調查仍在進行中。舉報人向記者出示的全國范圍內12家省、市級別的稅務部門收到的舉報后的回復函中,包括有江西、河北、重慶、貴州、寧夏、海南、廣西、天津、浙江、惠州十地的國稅局,以及山西省和山東兩省的地稅局。
招森馬服飾招股書披露,上述12家稅務部門所在的城市均是森馬服飾店鋪所在地。在上述12家稅務部門的回復函中,記者了解到,上述稅務部門已表示舉報材料已收悉,并稱高度重視,正在依據管轄的范圍和程序負責調查。
據舉報信息,森馬服飾的兩大品牌在2003年到2009年偷逃的增值稅約為2.35億元,偷逃所得稅為4.55億,合計偷逃稅款達到6.9億;在終端零售環節,堅強計算在2003年到2009年期間,偷逃的增值稅約為10.11億,偷逃所得稅為14.72億,合計偷逃稅款為24.84億。舉報人稱:上述數據是根據森馬服飾內部的原始財務數據計算后的結果。
由此,在合計批發環節和終端零售環節,森馬合并偷逃的增值稅累計約為12.44億元,所得稅累計約為19.27億元,合計偷逃稅款將達到逾30億。
另據森馬服飾招股書合并資產負債表,公司在2007年到2010年上半年應交稅費分別為1331.69萬元、6101.88萬元、11652.46萬元、3214.7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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