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后股權價值
前幾天,看到Flybridge Partner的合伙人Jeff Bussgang介紹他們搞了一個術語,叫做“promote”,來幫助創業者了解一個項目背后的真實價值,而不是僅僅關注投資前估值或投資后股權比例。Jeff給“promote”的定義是“VC投資后創始人團隊的股份比例乘上公司的投資后估值”,Foundry Group的合伙人Feld Brad將之稱之為“創始人投資后股權價值(Founders Post-Deal Ownership Value,即FPDOV)”。Jeff和Feld都認為創始人在與VC談判的時候,要用“Promote”而不是“pre”作為判斷的依據。
Jeff舉了一個例子,他跟另外一家VC競爭一個項目,他提出的投資方案是“Pre 7投6、20%的期權池”。也就是說,Jeff會給企業700萬的pre估值,投600萬,占46%的股份。創始人拿出20%股份作為期權池之后,還剩下34%的股份。而他的競爭對手的方案是“Pre 9投6、30%的期權池”,即pre估值為900萬,投600萬占40%的股份,創始人還剩余30%的股份。最后,創業者選擇了Jeff的競爭對手,他給出的理由是:“Jeff,他們的價格更好,我認為公司的價值不止700萬美元。”
這個創業者僅僅對比pre-money的大小,就將Jeff給淘汰了,讓他很是郁悶。Jeff用“promote”簡單分析了他們兩家VC的報價:他的“pre 7投6、20%期權池”的方案下,創始人團隊將會持有一個post估值1300萬公司的34%的股份,換句話說,他們的創業成果是440萬的“promote”。在“pre 9投6、30%期權池”的方案下,創始人團隊的“Promote”幾乎相同:1500萬投資后估值的30%,即450萬。也就是說,Jeff的方案跟競爭者的沒什么差別,只不過pre和期權池小些,而VC投資后創業者手中的股權價值基本相同。
對于這個創始人來說,有一個更好的做法,他可以跟給出pre估值900萬的VC說,30%的期權池太多了,我們不需要招聘那么多管理團隊。如果能夠將期權池降低到15%就很棒了,這樣創始人團隊的股份比例就增加到45%,“promote”變為675萬美元。那么,當然放棄Jeff就是更好的選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