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時的股權價值
Jeff的看法是對的,創業者不應該只關注公司的pre估值,因為pre估值中還包含了期權池,而期權是由董事會控制,發給其他員工的。所以,他建議創業者應該關注“promote”,即VC投資后創始人自己手中的股權價值。
但是把“promote”作為對比不同VC的Term Sheet的一個重要財務指標,是值得商榷的。Polaris Venture Partners的技術顧問Simeon Simeonov提出了一個很重要、但又常常會被忽視的一個原因:公司在做VC融資的時后,誰都沒有賺到錢,因為對于早期的VC融資,創始人想套現基本是不可能的。創始人的“promote”不管是大是小,都是空頭支票,是對不了現的。所以,他認為真正重要的是在公司實現退出(exit)的時候,創始人的股權價值,而不是Jeff和Feld所說的“投資后股權價值”。
如果一切順利的話,公司退出時,創始人的股權價值就是“創始人當時的股份比例乘上公司的退出價值”。無論是以IPO還是被并購(M&A)的方式退出,公司的退出價值會受到很多不可預計的因素影響,變動范圍很大。但是,退出時的創始人的股權比例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進行預測,比如公司在退出前還需要幾輪融資、每輪融資稀釋多少股份、等。對于一個典型的技術性公司,平均來說創始人在退出前會稀釋掉45%-65%的股份。創始人要做的,就是盡量讓自己的股權少被稀釋一些。
期權池對創始人價值的影響
Simeon還給創始人提出了幾條減少股份稀釋的手段,其中一條是讓創始人從一開始就留出一個大大的期權池,比如Jeff的案例中,他認為30%的期權池更好,創業者放棄Jeff是對的。他認為一個大大的期權池,就可以防止以后期權不夠用,還要創始人繼續拿出股份,再次被稀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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