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之困
2009年10月15日公布的那場收購,給了江南春將新媒體帝國的觸角伸向地鐵及公交領域的機會。這一天,李利民用力握住了前DMG CEO曹嘉泰的手,一張覆蓋中國移動電視終端總量70%以上的“新聯播網”正在徐徐鋪開。
在收購之前,華視傳媒和DMG互相視對方為頭號競爭對手。華視傳媒擁有中國最大的戶外數字電視廣告聯播網,地盤集中在公交車領域;而DMG是中國最大的地鐵電視廣告運營商,被收購之前在全國7個城市擁有27條地鐵線路的獨家廣告運營權——一直以來,華視傳媒有意發展地下王國,DMG也試圖染指地面生意。
雙方在業務上的互補性和部分重疊,意味著這項收購絕不可能僅僅是簡單的財務投資,隨之而來必然會有大規模的人員和業務整合。
從2009年年底開始,一系列涉及人員重新配置和公司結構調整的整合拉開了序幕。本來按照李利民的初衷,是要在全國打造一張聯播網,能讓地面和地下的屏幕資源無縫對接,形成協同效應,可以給廣告客戶提供一套覆蓋全國的廣告營銷方案。
整合的復雜性顯現出來。讓華視傳媒方面沒有想到的是,許多虛擬的財務問題竟然暴露出來。“我們花了一段時間,也請了第三方機構進行分析和評估,發現之前DMG管理層提供的財務報表涉及一些財務問題。”華視傳媒投資者關系總監王瀚宇對《中國經營報》記者說。
據他透露,經過一系列調查和評估,最后在審慎選擇之下,決定以起訴的方式來保護股東和公司的合法權益。不過,截至目前,華視傳媒沒有收到任何來自被告方的回應。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在財務報表上做文章,無非是兩種方式,一個是該計入的成本不計入,另外就是不該計入的利潤計算進去,這種情況在新媒體公司當中時有發生,例如有些新媒體公司為了完成所謂的收入目標,幾家相互熟悉的新媒體公司竟然可以互相置換廣告,在置換業務中將自己的營收做大,有了這些才有更多的上市和并購的籌碼。
還有一種常見的手法是制定兩套價格體系。“例如,給投資人看的是專門做的協議,在廣告定價上,對客戶打8折,而其實與客戶執行的是另一套協議,在8折的基礎上還買一送四。”
“因為我們剛在美國紐約州法院提起訴訟,為了不影響案件的審理進程,在具體涉及的財務問題類目上,現在還沒有更詳細的信息對外披露。”王瀚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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