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民間金融秩序,確保社會和諧穩定,9月28日,溫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時出臺了《穩定規范金融秩序促進經濟轉型發展意見》(簡稱《意見》)。據悉,這是目前國內城市中首個規范金融秩序促進經濟轉型發展文件。
受國際國內經濟金融大環境影響,特別是在當前勞動用工成本提高、原材料價格上漲、融資成本加大等多種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溫州市部分企業資金鏈持續繃緊,個別企業出現資金鏈斷裂和企業主出走的現象,造成了負面影響。因此,溫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制定《意見》,要求各地各部門務必認清形勢,提高認識,主動應對,加強防范。
《意見》指出:一是要認清形勢,統一思想,充分認識中小企業平穩發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二是要多措并舉,多管齊下,切實加大對中小企業幫扶力度;三是要堵疏并舉,妥善處置,確保社會系統性風險可控;四是要建立機制,強化領導,切實將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意見》要求各銀行業機構要積極向上級行爭取貸款規模,加大信貸資金保障力度,確保實現年初確定新增貸款1000億元的目標。
《意見》強調要求各銀行部門,要加大對中小企業的信貸資金傾斜,確保小企業貸款增速高于貸款平均增速,對中小企業不抽貸、不壓貸。從現在起,銀行業機構要按照企業信用等級不同,對中小企業發放貸款實行利率優惠政策,貸款利率上浮最高不得超過30%。同時,不得強制貸款企業購買理財產品,不得與企業存款掛鉤,不得變相收取企業手續費。規范做大表外授信。對資金一時有困難的企業,可以主辦行為主,聯合其他貸款銀行統一開展救助;對已出現危機的企業,也要盡可能給予資金幫扶,支持重組。
《意見》同時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引導銀行業機構對企業合法抵押物給予正常抵押。金融監管(管理)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督促銀行業機構落實貸款新規,保證信貸資金真正投入到實體經濟。同時,積極開展走訪企業活動,深入了解企業困難,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意見》還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創新方法,積極搭建銀企合作平臺,進一步改進合作方式,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推進銀企合作向縱深發展。
《意見》對規范民間借貸提出了特別要求,各行業主管部門和工商登記部門要引導各類融資性中介機構開展正常的經營業務。加強典當商行、擔保公司、各類投資公司、寄售行、舊物調劑行等的管理。近期暫緩各類融資性中介機構的審批設立。強化風險防范,各類經營費率、業務手續費等嚴格控制在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4倍以內,防止出現非法金融活動。對頂風作案、暴力討債行為等違法犯罪行為予以嚴厲打擊,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意見》還要求各地要組織力量,開展企業資金鏈風險排查,進行風險監測分析,制定預案,做好預警。對已經關停企業,政府職能部門、企業行業協會要主動牽線實行兼并重組。對于出現資金臨時性困難的企業,要積極協調貸款銀行,幫助企業解決抵押和擔保困難。鼓勵支持企業開展自救互救,最大限度消減不穩定因素。
為保證《意見》的很好落實,溫州市政府成立穩定規范金融秩序促進經濟轉型發展工作領導小組。
工作領導小組要按照“屬地管理、行業歸口、一企一策、一事一策、依法處置”的原則,負責做好本地區企業關停的善后處置和維護穩定的工作。
加大對中小企業的信貸資金傾斜,并對規范民間借貸提出特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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