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了推動以創業促進就業的工作,深圳舉辦了就業和創業服務實踐論壇。
深圳新聞網訊 小額擔保貸款提高至10萬元,擴大個人貸款對象范圍,自主創業可獲小額擔保貸款貼息、場租補貼、社會保險補貼、稅費補貼等扶持,以創業帶動就業可獲獎勵,創業失敗者仍可享受就業援助和社保補貼……今年8月1日起,我市實施第一部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的綱領性文件《關于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意見》,并于近期陸續落實《深圳市自主創業補貼辦法》、《關于進一步改進我市小額擔保貸款管理積極推動創業促就業的通知》等配套政策。
一系列優惠政策的出臺實施,我市就業工作的重點將從“輸血型”的扶持就業向“造血型”的擴大就業、帶動就業轉變,力爭用2至3年時間,將我市建設成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
就業從“輸血型”轉向“造血型”
作為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的綱領性文件,《關于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意見》提出要堅持“政府促進、社會支持、市場導向、自主創業”的基本原則,扶持生存型、發展型和資本型創業,從創業意識、創業能力、創業環境等著手,逐步建立和形成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新格局,實現就業工作的重點從“輸血型”的扶持就業向“造血型”的擴大就業、帶動就業轉變。
政策目標是實施以創業帶動就業發展戰略,建立完善具有深圳特色的創業政策支持體系、創業培訓體系、服務保障體系和組織領導體系,進一步激發全社會創業活力,增強城市活力和競爭力,使更多勞動者成為創業者,使通過創業實現就業和帶動就業的人數在新增就業中的比例大幅增加,創業帶動就業的倍增效應明顯增強。積極開展創建創業社區、街道和城區等活動,樹立一批成功創業典型,創建一批創業園區和創業基地,創建一批創業示范點,力爭用2至3年時間,將我市建設成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

創業項目推介會上的簽約儀式。
創業優惠政策惠及范圍再擴大
據不完全統計,我市2005年至今已經有2000多名失業人員成功創業,帶動近萬名失業人員實現就業。以往我市的創業優惠政策主要針對本市失業人員,而此次出臺的新政策,將服務對象擴大到全社會具有創業意愿和創業能力的我市居民,以及具有創業潛力的高校畢業生、復退軍人、農轉居人員等群體。
新政策還放寬了市場準入,在符合規劃、市容、環保等條件的前提下,允許創業者以家庭住所、租賃房、臨時商業用房作為創業經營場所。對初創企業,符合一定條件的,允許注冊資金分期到位。適當放寬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失業人員、殘疾人、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科技人員、歸國留學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隨軍家屬、農轉居失業人員等群體的創業注冊登記條件。
小額擔保貸款提至最高10萬
小額擔保貸款的額度從過去的3萬元提高到了最高10萬元。
據了解,我市2003年實施小額擔保貸款政策,額度為2萬元,2006年提高至3萬元,目前我市已經通過小額擔保貸款扶持700多名失業人員實現創業。新政策進一步完善了小額擔保貸款政策,本市登記失業人員、農轉居失業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隨軍家屬、殘疾人、畢業2年以內的大中專院校及技校畢業生,可申請最高額度為1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貸款額度可適當擴大。對符合產業政策的小額擔保貸款給予貼息。
創業無論成敗
可獲社保補貼
本市登記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創業的,可憑營業執照到失業保險機構申請一次性支付余下期限應當領取的失業救濟金;自主創業人員實現自主創業并正常經營的,其本人已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市勞動保障部門公布的當年企業最低繳交社會保險費標準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其個人應繳交的社會保險費仍由其本人承擔。社會保險補貼最長期限不超過3年;對因創業失敗處于失業狀態且辦理了失業登記的本市居民,個人自愿繳交社會保險費的,按同等標準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自主創業人員創業失敗的,社會保險補貼最長期限不超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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