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信貸促進小企業就業
為了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我市鼓勵金融機構為小企業提供信貸支持,充分發揮小企業帶動就業的倍增效應。符合我市產業政策的小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12%(超過100人的企業達6%)以上,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為其辦理就業登記手續,可以申請貸款貼息。小企業的貼息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小企業的貼息實行“先付后貼”的辦法,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基準利率給予50%貼息和不超過5000元的直接融資費用補貼。貸款貼息期限為2年。(記者徐恬)

政府有關工作人員與創業成功的失業人員進行交流。
創業帶動就業可以獲得獎勵
我市鼓勵以創業帶動就業,新政策惠及經營者和全體失業人員。
創業人員創辦注冊資金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的小型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根據其帶動就業和納稅情況,自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每年給予8000元的扶持。對本市登記失業人員、農轉居失業人員、歸國留學人員、復轉退役軍人、隨軍家屬、殘疾人及畢業2年以內的大中專院校及技校畢業生等首次自主創業,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正常納稅經營1年以上的,給予4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資助。創業實體每創造1個崗位并與本市登記失業人員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每個崗位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另外,符合條件的創業者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并可享受相關稅費減免。
創業失敗者仍可享受社保補貼
新政策加強了對創業人員的社會保障。對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本市登記失業人員,創業后可將尚未領取完的失業保險金作為創業扶持金,一次性領取。
本市登記失業人員、農轉居失業人員、歸國留學人員、畢業2年以內的大中專院校及技校畢業生、復員轉業退役軍人、隨軍家屬及殘疾人自主創業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標準按勞動保障部門公布的當年企業最低繳交社會保險費標準支付。對因創業失敗而處于失業狀態的本市人員及時提供各種就業服務和就業援助,個人自愿繳交社會保險費的,按同等標準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創業培訓覆蓋范圍拓寬
我市積極拓寬創業培訓覆蓋范圍,培訓對象從以失業人員為主逐步擴大到有創業愿望和培訓需求的所有勞動者。
我市積極擴大創業培訓領域,規范培訓程序和培訓制度,建立師資標準、培訓教材、培訓模式、績效測評、培訓證書、檔案管理等規范化管理制度,開展創業意識、創業政策、創業能力、創業實訓及創業大賽等多形式多層次的創業教育和創業培訓。發展創業實訓基地和創業見習基地。引進創業模擬技術,建立創業實訓平臺,或選擇有示范意義的創業成功企業,為有志創業的勞動者提供創業實訓和見習機會,積累創業經驗,增強創業能力,提高其創業成功率。
我市將建“創業孵化園區”
我市將加快培育創業載體,大力發展創業示范基地,并建立創業孵化園區,在園區內引入政策咨詢、項目評估、創業培訓、開業指導、跟蹤管理等一體化服務。
我市將在電子、服裝、珠寶、皮具等專業化市場,或在高新技術園區、大學園區、工業園區等產業集聚地,按創業者規模、失業人員創業數量、吸納就業人數等條件,由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認定為創業示范基地。建立創業孵化園區,堅持“政府引導扶持、鼓勵多方投資”的原則,充分利用各類園區和規模較大的閑置廠房、場地、專業化市場等適合微小型企業聚集創業的場所,建設具有滾動孵化微小型企業的創業孵化園區。經過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的創業示范基地和創業孵化園區,將享受公共設施補貼、創業場租補貼、創業代理服務補貼等優惠政策。創業人員進入政府投資的創業孵化園區后可享受各類優惠政策及服務,期限不超過3年。創業人員按吸納本市登記失業人員就業情況給予場租補貼,補貼時間不超過3年。
建立全市統一的創業項目庫
我市將建立全市統一開放的創業項目資源庫和網站,廣泛開發、征集社會各界的創業項目。項目的開發、收集、評估、發布、推介和跟蹤等由中介機構按市場化的模式運作。政府通過建立網站和舉辦創業論壇、展示會、博覽會、交流會、聯誼會等,多層次、多渠道搭建信息對接平臺和交易平臺。項目提供者與創業者按市場原則自主交易,風險自行承擔。創業項目每被創業者采納并成功實施的,政府給予項目提供機構或個人一定的創業項目使用服務費,并按其吸納失業人員、畢業2年以內的大中專院校及技校畢業生、復員轉業退役軍人、隨軍家屬、農轉居失業人員就業的情況,給予項目提供機構或個人一次性創業項目推薦補貼。建立市、區“創業指導專家志愿團”,對創業人員開展專場咨詢、“門診式”咨詢、網上咨詢等,為創業人員提供個性化、精細化和專業化的咨詢和指導服務。
政府將開辟創業“綠色通道”
我市將開辟創業“綠色通道”,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改善管理服務,積極鼓勵創業。全面實行收費公示制度和企業交費登記卡制度,進一步清理和規范涉及創業的行政審批事項,簡化立項、審批和辦證手續,公布各項行政審批、核準、備案事項和辦事指南,推行聯合審批、一站式服務、限時辦結和承諾服務等方式。開辟創業“綠色通道”,切實解決創業者辦理手續涉及部門多、周期長和程序復雜等問題。禁止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干預創業企業的正常經營,嚴格制止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亂檢查、亂培訓行為。同時,為創業者、新創辦企業及其所吸納的員工提供勞動保障服務。
在深創業可獲六大補貼
在深創業可獲六大補貼!我市近日實施《深圳市自主創業補貼辦法》,在深創業可獲小額擔保貸款貼息、場租補貼、社會保險補貼、稅費補貼、首次創業補貼、創造就業崗位獎勵6項補貼,自主創業人員符合補貼項目條件的可同時享受相關補貼。
自主創業人員享受
小額擔保貸款貼息
在我市自主創業或帶動就業的本市登記失業人員、農轉居失業人員、歸國留學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隨軍家屬、殘疾人及畢業2年以內的全日制大中專院校及技校畢業生,可享受自主創業補貼。自主創業人員辦理了小額擔保貸款的,由財政部門按規定予以貼息,具體按《關于進一步改進我市小額擔保貸款管理積極推動創業促就業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
自主創業人員
可獲3年場租補貼
自主創業人員在經市或區就業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的創業示范基地或孵化園區內領取營業證照并持續正常經營的,給予連續3年的場租補貼,每戶每月場租補貼最高限額分別為:第一年1000元,第二年800元,第三年600元,月實際租金低于月場租補貼限額的,按實際租金給予補貼。場租補貼最長期限不超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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