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設立創業投資風險補償專項資金,單個創業投資企業每年可獲得最高300萬元人民幣的風險補償。”9月1日,成都市發改委召開新聞發布會,為鼓勵中小微企業發展,首創了“自愿、平等、公擔、互濟”的專項資金可持續、滾動發展模式。
據記者了解,日前,成都市相繼出臺了《創業投資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管理試行辦法》(下稱《資金管理辦法》)和《創業投資企業備案管理暫行辦法》(下稱《備案管理辦法》),設立的專項資金用于對創業投資風險補償和創業投資服務平臺建設補助,并進一步創新享受風險補償資金扶持的創業投資企業備案方法,對鼓勵和引導創業投資企業投資中小微創業企業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據《資金管理辦法》規定,專項資金啟動資金為4500萬元,總規模高達2億元,主要用于創業投資風險補償和創業投資服務平臺建設補助。凡是在成都市工商部門注冊,在該市發改委備案,且已經對在該市注冊設立、處于創建或重建過程中的、年銷售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下或凈資產在20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中小微企業進行了實際投資的創業投資企業,都可以申請獲得專項資金補償。
記者了解到,該專項資金對單個創業投資項目的最高補償比例為項目投資損失額的30%,金額不超過100萬元,單個企業每年最高可獲得300萬元的風險補償,符合規定的外地創投企業和外商投資創投企業均可申請并享受同等風險補償。
成都市發改委副主任高翔介紹,“如果創業投資企業備案登記的投資項目產生盈利,則要按單個項目投資收益的1%支付項目收益分成,最高為50萬元;單個創業投資企業每年支付的項目收益分成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創業投資是有效支持全社會創業和創新活動的新型投資制度,對緩解中小為創業企業融資難問題具有重要作用。”高翔表示,“《備案管理辦法》通過分類備案管理,通過第三方專業項目評估機構的評估,創新投資決策、風險控制機制,將使更多的創業投資資本支持我市中小微企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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