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溫州市中心支局的相關人士表示,溫州資本經過地下渠道流到海外已經是不爭的事實,此次試點就是想把個人境外直接投資合法化,從地下變成陽光,也可以阻擊海外熱錢的流入。
2011年1月7日,溫州市對外經濟貿易局在其官方網站高調公布《溫州市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方案》,這標志著溫州成為國內第一個允許個人境外直接投資的城市。
溫州此舉立即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海內外媒體紛紛報道此事,外界認為,試點或將為溫州數千億民間資本找到一條新的合法的投資渠道,這也符合中國企業走出去的大戰略。溫州多位本土經濟學家也在各個場合高調表示,此次試點意味著溫州企業轉型升級有一個新的空間。
正當外界充滿期待時,近日,知情人士告訴本刊記者,溫州此次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已經暫緩。
試點已經暫緩
回顧這場試點,從1月7日起,其時間不到半月。知情人士告訴《瞭望東方周刊》,在國內外媒體報道溫州試點后,國家外匯管理局曾打電話到浙江和溫州的外匯管理局,表示此方案未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并要求溫州方面不得宣傳,低調處理。
該知情人士同時還透露,為保險起見,浙江方面冷處理此事,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工作已內部叫停。“到目前,也沒有個人來申請境外投資的項目。如果有來申請,相關單位也會勸個人暫緩辦理手續,一切要等上面的意思。”
資金出國,先有項目,再進行換匯投資,如果外匯管理局關住閘門,此項試點無疑是遭遇冰封。
溫州市外經貿局是這次試點方案的公布方,亦是個人境外直接投資項目的審批機構,溫州市外經貿局外經處處長周小平向本刊記者承認,此次溫州為試點,確實未經過國家外匯管理局的批準。
但是,溫州此次試點也并非沒有法律依據。
作為試點方案的制定者,周小平說,溫州此次試點的依據是2008年8月5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十七條:“境內機構、境內個人向境外直接投資或者從事境外有價證券、衍生產品發行、交易,應當按照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的規定辦理登記。國家規定需要事先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或者備案的,應當在外匯登記前辦理批準或者備案手續。”
“外匯管理條例只說是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登記,經過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或者備案,但是沒有規定是哪一級的主管部門,溫州此次試點,打的就是一個擦邊球。”周小平表示。
該知情人士透露,溫州的試點意味著外匯管理權下放到地級市,引起國家外匯管理局有關部門的異議,目前浙江省一級主管部門正與國家外匯管理局溝通,在未獲得上級支持前,試點暫緩。
實際上,對于此次試點,溫州方面早就留下后路。周小平表示,此次方案是試點方案,如果不成功,就可以取消,并不會有太大的影響。
盡管如此,在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周小平還是一再闡述試點的意義,他認為,試點將溫州“走出去”戰略又向前推進了一步,溫州資本的內外互動得以實現,對外投資主體更趨多元化,個人境外直接投資也更加便利和規范。
周小平說:“至少通過試點,我們知道每年到底有多少資金通過個人流出境外,也可以知道這些資金流向哪些地區、哪些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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