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節以后,浙江省金融辦擬定的《浙江省民間融資管理辦法》即將推出,該辦法將作為今后浙江省金融工作中的指導辦法,對民間融資存在的一些共性的問題尤其是利滾利問題給出建議。
“實際上浙江高利貸之所以有市場,是因為當地中小企業無法從銀行拿到更低的貸款,或者根本拿不到貸款,去借高利貸也都是被逼的。”浙江大學金融研究院執行院長汪煒教授表示。
這點也得到了浙江當地一些擔保公司的贊同。中新力合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徐紅貴表示:“國內企業融資現在分為兩個極端,一方面是國有大中型企業能從銀行拿到低成本的資金;而另一方面是民營企業只能從民間接受高成本的高利貸,都沒有一個中間地帶可尋。”
這個所謂的中間地帶,即企業融資的成本,其貸款利率比銀行稍高一些,但比高利貸低很多。原本這個空白地帶,民間融資起了很大的彌補作用。
一位浙江省政府的高層曾向記者透露,在2005年之前的浙江民間融資,有兩個特點,一是企業信譽非常好,年壞賬率一般低于1%,其次是年利息不高,普遍在年息12%~20%之間,即月息一般不超過2分。而這種省內民間金融的生態環境好,無形中造就了當地普遍百姓敢于借貸、全民借貸的現象。
“在金融危機之前,民間借貸在浙江省發展一直很規范,信譽也好。而利息都在國家保護的四倍之內,以月息1分2,1分5的居多,以前外地金融機構和企業都跑來溫州學習溫州的民間借貸的信用是如何維系的。”溫州中小企業促進會會長周德文(微博)表示。
而這種現象在近年逐漸改變,“這些年隨著房價和一些資源價格的暴漲,浙江當地參與炒作的資金越來越多,暴富的效應導致民間閑散資金逐漸都流入到這些投機領域,不再投往實業,實業領域在銀根縮緊,無法從銀行借到錢的情況下,從民間也很難融到資金。”汪煒教授表示,他認為浙江不是缺錢,而是錢都流往實業外,愿意借給實業領域的資金太少,導致利息被逐步推高。
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民間融資高利貸化的傾向,這是溫總理視察溫州時提到的民間融資今后監管的重點。對此,浙江省有關部門也引起了重視,消息人士表示,《浙江省民間融資管理辦法》將會制定民間融資的利息標準,堅決反對利滾利的行為,只鼓勵針對企業生產經營中融資需求的民間融資。
想認識全國各地的創業者、創業專家,快來加入“中國創業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