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實施已經四天,國內網絡交易真正進入“實名制”時代。各網絡交易平臺雖然反應平靜,但大批網商,尤其是中小規模的網商卻緊盯著實名工商注冊后的稅收問題,這將關乎到中小賣家能否再利用低價攬客賺取利潤。看似平靜的實名制下,網上賣家正忐忑地等待著實名制后續政策的出臺。
有關數據顯示,2009年國內網絡交易規模達到2630億元,較2008年增長105%;2010年第一季度,國內網絡購物交易市場規模突破千億,同比增長119.4%。網上交易勢如破竹,線上交易井噴式增長以及網上交易法規的相對滯后,引起政府監管部門的重視。但是把網商納入稅收范圍,網店的經營成本必然增加,失去低價優勢的中小網商可能落入“退出”境地。
《辦法》重在規范網上交易
消費者力挺實名制
網絡購物的迅猛發展,使消費者可以足不出戶便能享受購物的樂趣。近年來,隨著電子商務相關配套設施的完備,網絡購物步入了“大躍進”時代。行業高速發展到一定時期,若缺乏相關法律法規的約束規范,僅依靠行業的自律很難保障其健康快速發展。
不少消費者在網絡購物中遭遇欺騙等問題。據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與中國消費者保護協會監測數據顯示,近年來,有關電子商務的投訴已經占到每年“3·15”維權投訴的極高比例,2010年一季度共受理消費者投訴134413件,其中65%涉及網絡投訴,同比增加15.5%。隨著消費者投訴比例的逐年上升,各界對規范網絡交易市場的相關政策出臺已迫不及待。
工商總局有關負責人指出,網絡交易不是面對面交易,因此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重要前提條件是采取措施,將“虛擬主體”還原為真實的主體。《辦法》要求賣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為經營者建立登記檔案,要求網絡經營者向消費者出具電子化的購貨憑證或服務單據,以此作為處理消費投訴的依據。
對于《辦法》的出臺,無論是B2C企業、網商還是行業協會,都認為這將改善網絡交易環境,規范交易行為,推動網絡購物發展。消費者遭遇侵權事件后,也不用再擔心找不到賣家。
經常在網上購物的李女士表示,此前她遇到過假冒偽劣產品。如果賣家實名制后,網上購物就更有保證了,那些不講誠信的賣家會遭到打擊。
不過,有賣家建議,實名制不能僅限于賣家,買賣雙方都需要實名制。賣家利用虛假身份行騙后不容易追究責任,但是一些惡意買家也會給賣家帶來傷害。一位網上賣家反映,有的惡意買家會故意批量拍下商品不付款,還有一些買家出于某種惡意目的,故意給賣家差評,使賣家的誠信指數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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