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注冊門檻較高
或阻攔賣家加入“正規軍”
就在工商總局出臺的《辦法》正式出臺前一日,商務部在6月29日發布了《關于促進網絡購物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將引導第三方網絡交易平臺健康發展,網絡商品經營(服務)的企業要實施工商登記制度,利用網絡平臺從事經營活動的個人也要實行實名注冊,“具備條件時對網絡銷售個人逐步實施工商登記制度”。
對于國家輪番出臺各項管理措施,多數賣家表示歡迎。淘寶等大型網絡交易平臺目前也普遍實行實名制,而工商登記注冊卻存在著門檻。
小賣家馮先生利用工作之余在淘寶上開了一個小店,賣筆記本電腦以及配件,每月能有幾千元的收入。馮先生此前為了進貨方便,也曾想注冊一家小公司,但是按照工商部門的規定,除了注冊資金外,還需要有辦公地址。馮先生本想將自家的住房申請為公司的辦公地址,但是對于民宅商用,需要居委會簽字同意,但居委會要求申請民宅商用的住戶得到該住戶所在單元住戶的全部同意,才會簽字。馮先生介紹,他原本以為沒有太大難度,但誰知其所在單元一些房主并不在此居住,結果折騰了兩個星期僅有半數左右的鄰居簽了字。最終,馮先生不得不放棄注冊公司的想法。
此次國家再次將工商注冊提到日程上,像馮先生一樣沒有實體辦公地點的賣家,在工商注冊登記中可能遭遇尷尬。業內人士表示,工商注冊申領營業執照對固定辦公地點的要求,會給一些網商設立門檻。目前各地具體的管理細則還沒有出臺,希望各地工商部門在制定管理措施時能夠考慮到網上交易的具體情況,制定出針對性強、更加務實的管理措施。
其實,早在2008年北京工商就曾下文對網上開店進行實名制約束。北京市工商局明確規定,從當年8月1日起,“贏利性”網店必須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該網店新規一出,在業內引起軒然大波,這個規定被推延下來。
互聯網評論人士劉興亮表示,《辦法》將開網店的賣家分為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個體工商戶和自然人兩類,通過網絡從事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自然人,也就是個人,應向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提出申請,提交姓名和地址等真實身份信息,具備登記注冊條件的,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政府部門這次對網商沒有搞一刀切,是一大進步。
同時,針對到工商申領營業執照,劉興亮建議工商部門設立一個專門針對網店的營業執照。網上賣家交易額在一定規模之內的,一切從簡,不用跑路,在線申請登記即可。劉興亮強調,一切管理辦法要促進整個行業的發展,要在有效保障交易的前提下,盡量不給中小賣家帶來更多的負擔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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